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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最高法院裁决一起购房争端:买卖无效,买方全责!

时间:2025-3-8 09:30 0 1280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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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SC)裁定,仅凭干净的土地所有权证(clean land titles)并不足以确保买方权益,购地者必须彻底检查《土地登记局》(Registry of Deeds)的记录,以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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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裁决由最高法院大法官Alfredo Benjamin Caguioa撰写,并支持此前一项判决,宣布Manalese夫妇(Orencio and Eloise Manalese)的土地所有权证无效。


最高法院认定,Manalese夫妇未尽购地应有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他们从Carina Pinpin手中购买的土地,其所有权证实则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因此该交易无效。


最高法院公共信息办公室在判决中表示:“仅依赖土地所有权证是不够的,尤其是在存在欺诈或不规则迹象的情况下。忽视可疑事实的买方不能主张自己是善意购房者。”


该案件涉及Ferreras家族(Ferreras family)的土地,Carina Pinpin利用伪造的《丢失所有权证的宣誓书》和虚假的《出售契约》,成功骗取该土地的所有权,并以极低价格(仅25万比索)转售给Manalese夫妇。


尽管交易中存在明显的警示信号,例如土地售价过低、文件公证日期晚于原土地所有者去世日期等,但Manalese夫妇仍继续交易,并将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


最高法院裁定:“由于这些交易均已在《土地登记局》备案,Manalese夫妇应当被视为对Pinpin的所有权缺陷具有推定知情权(presumptive knowledge),因此不能声称自己不知情。”


地区审判法院(RTC)和上诉法院(CA)均认定Manalese夫妇为“恶意买方”(buyers in bad faith),因他们未对土地历史进行调查,而这些警示信息本可在《土地登记局》的公开记录中查阅到。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这一判决。


此外,大法官Henri Inting在一致同意判决的同时,也提出了警告。他指出,要求普通购房者在购买土地时进行超出所有权证本身的调查,可能会“对普通购房者造成过重负担,并削弱所有权证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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