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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银行计财部总经理受董事长指使,13年违规套取公款超3200万元|局外人

时间:2023-1-31 12:03 0 38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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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曾令俊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揭开了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银行”)落马高管的诸多违法细节。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许某担任盘锦市商业银行会计科科长、盘锦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在该行董事长张成杰的安排下,利用职务便利,从该行财务部门以及下属5家支行以虚开发票入账列支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钞币运送费名义,套取公款共计3229.7万元。
根据张成杰的证词,2005年他担任该行行长后,行内有些无法下账核销的费用,于是决定由许某经手,用一些没有实际发生过的发票入账,套取公款。
其中,套取出来的公款一部分用于公务支出,一部分用于张成杰(原董事长)、曹秀春(原副行长)、张某等人的个人日常花销。另外,许某个人占用使用132万元。
具体操作细节看,根据判决书披露,2012年至2018年,李英在担任盘锦银行盘山支行行长、双台子支行行长期间,虚开发票替市行处理不能核销的费用。具体操作过程是市行向支行拨经费,支行购买发票后入账核销,然后由会计把钱取出来,扣除掉发票的费用后再把套出来的钱以现金形式交给许某。
鉴于许某已全额退赃,且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具有立功表现,经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委2022年8月决定,给予许某开除党籍处分。最终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132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另外,上述提及的三人均已被调查。
2022年9月,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盘锦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成杰位列其中。通报称,2013年至2019年,张成杰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出入高档酒店、私企食堂进行消费,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张成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张成杰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1月,盘锦市纪委监委又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盘锦银行原副行长曹秀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根据披露,2013年至2019年,曹秀春收受下属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0.9万元。2013年至2018年,曹秀春接受单位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生活费用42万元。曹秀春借2013年儿子结婚和2015年母亲去世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曹秀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曹秀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盘锦银行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为盘锦市城市信用联社,2005年3月组建为盘锦市商业银行,2017年3月更名为“盘锦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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