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时事点评] 非常时期,谨慎行事

时间:2020-4-29 17:09 2 5046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封城期间,对有些人来说,反而是生意兴隆之时,他们组织各种货源在网上开卖,据说有的接单接到手软。你也不用当心这些商家都是冒着疫情的危险在卖货,其实大部分都懂得自我保护,要么雇人送货,要么叫网约车送货,确实也给人提供不少方便。不过,在这支网上卖货的大军中,有些贩卖医疗物资的就要注意了,这一个多月来,陆陆续续听闻有关部门封仓拿人的消息,罪名不是囤货居奇就是贩卖高价,甚至连走私罪的帽子都被扣上。

就像上周流传的这条新闻:菲律宾国调局(NBI)在马尼拉市华人区岷伦洛(Binondo)逮捕一名贩售据称“能治疗新冠病毒”药物的中国公民,并没收价值300万披索的货物。

据国调局的说法,这是他们首次查获“连花清瘟胶囊”,并称这批药物属于走私药物行为,且该药物在菲律宾尚未获得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相关认证,说随意服用该药物或将对身体产生伤害。国调局还鼓励民众举报此类走私药物或贩售价格过高的医疗用品行为。

我们先不说最近被炒得异常火爆的连花清瘟到底能不能治疗新冠状肺炎,只说此药“尚未获得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相关认证”这一点,就足以被有关部门抓住辫子。这也回答了某些人的疑问,曾有人说:我们卖药的客户都是华人,华人能接受就行,何况它是救人性命的药,为何不能卖?
  
我们在人家的地盘,就得遵守人家的条规,连花清瘟再有效,人家管理部门不认可,你又能奈何?
  
华人律师柯伟顺(Atty Kesterson Cua)日前就提醒华众:适值防疫抗疫非常时期,切勿贩售或运送任何未经政府批准的中药,并对运输口罩、面罩等个人防护医疗用品多加注意。倘若被人检举或当埸逮捕,贩售者会因公然触犯法律而将面对执法人员的拘捕、没收物品等法定程序。
  
不听劝告而撞在枪口上,即使律师出面斡旋也是徒劳,该罚该关一样都不会少。
  
柯律师之所以公开提醒,应该是对那些近期因这类事而遇到麻烦并求助于他的人一个总的回覆;一句话,他不是不想帮,而是根本帮不了。
  
各位同侨,非常时期,谨慎行事。切记!

2回复

Scorpio1314 发表于 2020-4-30 17:10 |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Globe电信
非常时期更应该以治病救人为主,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生死为大
4619619 发表于 2020-5-5 01:08 |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MOZCOM用户
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2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