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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借300元脱衣发生性关系 后两地租房卖淫

时间:2013-9-22 07:02 0 1340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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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海安县警方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失足女是一位38岁的留守妇女,其先是在宾馆从事卖淫活动,为了免去给宾馆老板的介绍费,她在两个地方租房,从亊卖淫犯罪活动。而到她这里来的嫖客,既有煤气工,也有水果摊主,既有收古董的,也有骑三轮车的。9月13日,涉案女子朱某被海安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38岁的朱某,是海安县曲塘镇的一名留守妇女,平常好逸恶劳。一次,她向一男性村民借300元钱时,竟主动脱下衣服,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对方答应借的300元钱算嫖资,一笔勾销。偿到“甜头”的朱某自此滑向了泥潭深渊。

今年6月份一天,朱某到海安县汽车站附近一小旅馆,问老板王某旅馆里有没有人需要找小姐服务,老板王某说,小旅馆平时人不多,只有一些年纪大的人有时候要来找小姐睡觉,但是这些年纪大的都没有什么钱。朱某说,钱少就钱少,弄个30、50元的也行,随后双方就留了手机号码,约定有人找小姐的时候打电话通知。

据王某交侍,其先后帮朱某介绍了4个人与之发生性关系。7月的一天,一个送煤气(今年68岁城东镇人)的男子蒋某打电话给王某,问朱某今天来不来,王某说,你等一等,我打电话联系,一会儿朱某来了,开房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蒋某给了王某100元嫖资,王某给朱某60元钱,蒋某与朱某在王某“牵线搭桥”下,多次在旅店发生性关系,嫖资不等,王某每次得款后,都提成部分嫖资留己,余下给朱某。

朱某算了笔细帐,在旅馆里开房,还要给介绍费,不划算。于是,她分别在海安镇、曲塘镇两地租了两间简易房,用电话联系,先后与8名嫖客多次发生两性关系,这些嫖客有充煤气的、卖水果的、收古董的、骑三轮车的。

目前,涉案的旅馆老板王某、嫖娼的刘某、于某2人被刑事拘留,嫖娼的金某、崔某等10人分别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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