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以退休的首席大法官Artemio V. Panganiban为代表的法律人士认为,菲律宾存托凭证没有违反宪法规定的“大众媒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限制在菲律宾公民。菲律宾存托凭证没有授予外国人所有权或管理权。主要是,他们只授予以下权利:(1)获得相关股票的股息(减去管理费用)和(2)将股息转换为股票,其前提是转换的人必须是菲律宾人。但是狄佬在他的文章揭露说,ABS-CBN声称,它发行PDR是为了筹集所需的资金。其中一份报告甚至有胆量说,“这是为了获得外国投资,以增加其被低估的股票,并允许外国人参与大众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