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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武海 于 2015-7-9 01:24 编辑
菲律滨仲裁案是人民的抗争 《马尼拉时报》社论
我国对中国提出的仲裁案,本周二晚上正式在荷兰海牙联合国常设仲裁法院展开审讯,让我们厘正对此案的观点。 这次审讯并非听取菲律滨的论据,而是仲裁法院对该案件有否管辖权。 进行审讯的是联合国常设仲裁法院,而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因为中国拒绝参与诉讼,迫使菲律滨单方面提出仲裁。 本诉讼案的原告并非亚谨诺总统,尽管是他策划和推动的。与其,原告是菲律滨人民和菲律滨共和国——这意味着我们所有人,包括华裔菲人在内。 国际社会以及全世界必须看到,在这个案件中,菲律滨人没有分歧或出现党派之争。所有菲律滨人在仲裁庭面前都是原告。他们寻求在国际法下承认我国的权益并予以平反。 我们支持我们的代表团 我们也应该支持我们的代表团,他们利用所有可用的法律论据,为我们的案件进行陈述。 菲律滨代表团是由大理院及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士组成,加上我们的政府聘用的昂贵美国律师,这足以证明我们对案件的信心满满,以及将此案呈上联合国的正确性。 当然,论据的胜败并非取决于法庭的判决,而是论据是否站得住脚。我们应该对我们的代表团感到有信心,他们经验丰富,也拥有很多衔头,并且心有成竹,能够取得胜诉。至少,国际社会可以看到我们菲律滨人是何等关注这个案件的。 这种立场,与中国的立场刚好相反。后者对案件的立场处于漠视和担忧之间。作为它的政策和战略,中国经过三思后,决定不参与审讯。它也决定不接受任何对菲律滨有利的判决。 尽管摆出这种姿态,事实上,中国很担心这个长达一星期的审讯会发生什么事。 在一份立场书中,中国质疑法院对该事件的管辖权。该法院今年4月回应称,法院收到中国表示反对的立场,并宣布在7月7日至13日,首次召开庭审。 这就是为何我国政府认为有必要派出高级代表团出席这个管辖权庭审。在管辖权庭审中,要说服法院的重担,全落在代表团成员身上。相反,中国不会作出任何辩解。 为了全面陈述我们的由数千页历史文件支撑的案件,我们必须赢得这个管辖权问题的案件。仲裁法院必须判决它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继续审下去)。 由于南海特别是南沙群岛的紧张局势,亚洲多国政府(译者按:目前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泰国及日本都派了代表团旁听)和华盛顿密切关注该案的审讯。一方面表现漠视,中国其实也密切关注案件的发展。中国政府通过驻海牙大使馆,与仲裁法院建立了官方联络渠道。 中国声称不会接受任何有利于马尼拉的判决,并没吓到我们的代表团。其中一名成员,大理院大法官加彪(Antonio Carpio)在出发前往荷兰之前说: “如果我们赢了,中国的所有填海造陆都是违法的,中国也无权留在那里,中国必须撤出,当然,要如何执行这个判决也是一大问题。” 若是这样,菲律滨可以向“国际社会”求助,在联合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决议案,敦促中国遵守国际法。 战线清晰 管辖权之战的战线很清楚。若仲裁法院判决它对该诉案有管辖权,案件将进入陈述阶段。这才是我们的代表团真正施展能力的时候。 另一方面,如果仲裁法院判决我们败诉,那仲裁案就结束了;我们会回到原点——面对中国在争议海域的大规模填海造陆的现实,美国、日本、欧盟及东盟对此非常担忧。 我们在这场争端中所使用的外交手段,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国家对中国在争议地区的行为,以及它非法声索整个南中国海产生警惕作用。在这个目的上,我在一定程度上已取得成功。 如果以军事个经济术语来讲,很明显,这是一场大卫和哥利亚(巨人)的斗争。但在外交和公关工作上,大卫拥有可以致命的弹弓,而且有很多朋友都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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