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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华侨与手续

时间:2018-7-4 10:40 0 228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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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范(原载于《世界日报》)
  
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政府的职责。
  
华侨亦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不少于30个月,被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特别是在东南亚地区国家,外国人期望能够取得居留权,是非常困难。菲律宾自从1949年以来,可以说没有移民法律可以让外国人获得居留权。菲律宾曾经有三千多名游客或学生身份的华侨,经过二十多年的漂泊生活,到了1975年才获得永久居留权。随着开放旅游,跟着有与菲律宾人结婚而获得十三A的居留手续。后来也有「投资」或「退休」的签证。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总统亚谨诺夫人签署「三二四」号行政令,根据移民法第四七A,在一定条件下取消了对移民的护照的要求。移民局长仙爹戈将总统的行政令称为「外侨合法化」方案。
  
一九八九年参议院司法人权委员会主席参议员罗戈提案了七九一九外侨社会融合法。六年后,共和国第七九一九号法案,外侨社会融合法,经众参两院三读通过,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由蓝慕斯总统签署成法。
  
而当年有些人申办七九一九法令时更换了姓名与出生日期,导致中国大使馆签发的护照上的名字和他们的中国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同。由于现在中国出入境处实施资讯数据化与互联互通化,拥有两个名字的华侨在进入厦门机场入境处自然会被发现,自然会发生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非常「技术」性的问题。据讯:菲律宾华助中心决定在收集有关这个问题的更多资料后,将前往拜访中国驻菲大使馆,要求大使馆协助向中国有关部门陈情,得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以便华侨可以安心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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