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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召集] 月曲了文艺​​基金会千岛诗社 举办第四届月曲了青年诗奖

时间:2018-1-20 12:55 1 275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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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曲了文艺​​基金会、千岛诗社讯:菲华著名诗人(蔡景龙)乃本社创办人之一,曾任​​本社第三届社长,生平热爱新诗创作,关怀菲华诗坛后起之秀,其家属缅怀诗人,特成立月曲了文艺​​基金会,举办《月曲了青年诗奖》。
     
月曲了文艺​​基金会与千岛诗社联合举办第四届《月曲了青年诗奖》。
     
第四届月曲了青年诗奖简章:

一、宗 旨:
奖励青年新诗创作,提倡文学风气,培植优秀创作人才,推动菲华诗运,弘扬中华文化,以纪念诗人月曲了(蔡景龙)。  


二、主办单位:月曲了文艺​​基金会、千岛诗社

三、征稿类别:
限中文新诗创作,每人投五首诗作参选,但可得奖作品限选一首。

四、录取名额及奖励

首奖1名/奖金菲币三万元整,奖牌一座
二奖1名/奖金菲币二万元整,奖牌一座
三奖1名/奖金菲币一万元整,奖牌一座
佳作4名/奖金菲币五千元整,奖牌一座

五、征稿条件:
凡目前定居或旅居菲律宾三十五岁或以下青年皆可参加

六、收件、揭晓及颁奖日期

A、收件:即日起至公元2018年5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B、揭晓:预定2018年6月中旬公布得奖名单
C、颁奖:预计2018年7月于马尼拉举行

七、评审
A、由月曲了文艺​​基金会、千岛诗社负责邀请知名学者、诗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B、作品未达评审认定标准者,奖项得从缺。

八、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须在2018年5月15日止或之前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九、附则
A、电邮应以WORD文档寄交,作者应于来邮自署编号,得奖作品连同作者编号预计于2018年6月中旬起,在本地各华文报刊公布,届时请得奖作者于公布后两周内与主办单位
联系验证身份,逾时末联系者做弃权论。

B、应征作品应为原创,须未曾出版、发表或获奖,若有抄袭、改编、译自外文或顶用他人名义应征,一经查证,取消资格并追回奖座及奖金、另公布真实姓名、地址,且需自负法律责任。

C、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单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转载授权之权利,不另支酬。
D、参加者请详阅本章程,凡参加者,均已表示同意。
E、本简章若有未尽事宜,得以另行修订并公布。

1回复

Michael10 发表于 2018-1-2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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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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