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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富婆跟老公闹离婚 先将奔驰车送姐姐

时间:2013-6-24 08:31 1 1620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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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先把自己买的奔驰车过户给姐姐,然后,再跟老公去办离婚。为此,富婆王小姐近日被告上法庭。

“这明显是在转移财产。”张先生说,他和赵小妹离婚不久,发现前妻的姐姐赵大姐多了一辆奔驰车。而赵大姐家境并不富裕。

后来,张先生发现,赵大姐的奔驰车竟是赵小妹离婚前过户给她的。于是,张先生将赵氏姐妹二人一并告上了法庭。

张先生说,这辆离婚前购买的车,本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因被过户给大姐,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他认为,赵小妹是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进行车辆过户的,过户行为应当视为无效。

法官调查后发现,赵小妹将奔驰车过户给姐姐,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奔驰车是张先生和赵小妹夫妻的共同财产。判决指出,赵氏姐妹二人恶意串通转移奔驰车,损害了张先生的利益,依法应确认无效。

1回复

米糕 发表于 2013-6-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Globe电信
应该把车判给男生,这样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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