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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员会就恢复死刑法 警告国会

时间:2016-12-13 05:30 0 2913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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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众议院于12月6日提交了关于通过重新实施死刑的法律草案,人权委员会对此作出了谴责,并称这是没有充分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人权委员会于周日发表声明称,要求国会注意,作为“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Second 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的签署国,菲必须永久废除死刑,以便维护生命权。

该议定书要求签署国废除死刑。

菲律宾于2006年签署了该国际协定,当时阿罗约政府在教皇本笃十六世访问前不久废除了死刑。

人权委员会还重申,恢复死刑将违反尊重人权和尊严的宪法保障。

人权委员会指出:“是的,犯罪必须被阻止,罪犯必须被惩治,受害者必须得到正义。然而,死刑不是答案。没有研究支持它。有效的执法和刑事司法系统是威慑犯罪的最重要的方法。”

众议院于上周二以12-6票,赞成向全体会议批准恢复对“恶劣罪行”判处死刑的建议。

可判处死刑的罪行包括毒品罪、叛国罪、剽窃罪、贿赂罪、杀人罪、谋杀罪、杀婴罪、强奸罪、绑架罪和严重非法拘留罪、恐吓抢劫罪、破坏性纵火和掠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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