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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娜体”刷屏全网,跟风模仿侵权吗?

时间:2026-11-6 09:35 0 5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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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综艺《后会友期》备受关注,其中厉娜、许飞这对旧友凭借名场面火爆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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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画面(视频截图)

其中,“我画地为牢啊,厉娜” 迅速刷屏走红,网友争相模仿这个句式玩梗,在各类句子末尾加上 “厉娜”,形成了 “厉娜体”。

目前,已有众多商场、知名品牌等纷纷在其官方账号内借此热梗发布相关内容。

❕ 该图片疑似使用了AI生成技术,请谨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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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官方社交媒体截图

据极目新闻,名创优品、伊利、淘宝、雅迪、劲仔等在内的众多知名品牌,都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厉娜原谅许飞吧”相关内容。大多视频以各自品牌的IP为主角,利用AI生成内容。

除此之外,不少商场大屏也放上了“是我告的密!原谅许飞吧,厉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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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大屏出现相关内容(社交媒体截图)

不少网友也在社交平台发布内容时用上了“厉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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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风玩梗是否涉及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一句简短的网络流行语、一个名字或短句,不具备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直接截取综艺原画面,则会侵害片方的视听作品著作权。

不过,《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直接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厉娜”“许飞”的名字,具有明显商业目的,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姓名权。她们对其姓名享有商业化权益,商家若想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其姓名或形象带货,必须获得当事人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商业代言费或许可费。

付建认为,单纯网络流行梗的创意本身一般不能单独垄断,但附着综艺片段、艺人个人标识时,相关权利人有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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