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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类] 华裔BC大佬林英乐败诉!曾用5000万换1300中国人非法获释

时间:2026-3-20 16:30 0 12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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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反贪法院(Sandiganbayan,又称“反贪法庭”)近日作出裁定,驳回华裔BC业者林英乐(Jack Lam)提出的撤销刑事起诉申请,其卷入的5000万比索贿赂案将继续推进司法审理程序,林英乐需持续面对相关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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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乐(Jack Lam),祖籍中国福建,是菲律宾华裔BC业从业者,曾在菲经营BC相关业务,目前据报身在中国香港。

反贪法院第六分庭于本周三(裁定公布日)发布书面裁定,明确针对林英乐涉嫌违反第46号总统令(Presidential Decree No. 46)的起诉书内容合法有效,驳回其“案件缺乏事实依据”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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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菲律宾第46号总统令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履职期间禁止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形式的礼物、款项及不正当利益,同时禁止私人个体向公职人员提供此类利益,违者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这也是本案的核心法律依据。

此前,林英乐方面曾以同案被告获撤控为由,申请撤销本案起诉——其同案被告、前菲律宾移民局(BI)副局长阿戈西诺(Al Argosino)及罗布莱斯(Michael Robles),早在2021年就已被撤销相同罪名指控,林英乐据此主张自己也应免于起诉。

对此,反贪法院明确驳回该主张,指出2021年撤销阿戈西诺与罗布莱斯控罪,核心原因是两人同时被指控违反第46号总统令及掠夺罪(plunder),若同时定罪将违反“一罪不二审”原则;而这一法律保护并不适用于林英乐,因其并未面临双重罪名指控及定罪风险。

反贪法院助理法官莎拉·简·费尔南德斯(Sarah Jane Fernandez)在执笔的裁决中进一步明确:“与阿戈西诺及罗布莱斯不同,被告林英乐并未同时被控直接行贿罪及/或掠夺罪,也未因此被定罪,因此无权援引同一法律理由要求撤销起诉。”

回溯本案根源,事件源于2016年11月一起备受菲律宾社会关注的5000万比索贿赂交易。检方指控,林英乐当时通过中间人温塞斯劳·松贝罗(Wenceslao Sombero Jr.),向前移民局副局长阿戈西诺、罗布莱斯支付巨额款项,以此换取两人协助释放逾1300名在邦板牙省丰塔纳休闲园区(Fontana Leisure Park)因非法工作被捕的中国公民。

面对上述指控,林英乐始终予以否认,辩称自己并非菲律宾公职人员,且无任何证据显示其曾直接与移民局官员接触、达成交易,因此不应承担违反第46号总统令的刑事责任。

针对这一辩解,反贪法院作出回应:案件初步审理阶段,检方只需在起诉书中清晰陈述构成犯罪的行为事实,无需完成全部举证;而现有起诉书已明确列明林英乐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因此不采纳其“起诉未说明参与方式”的抗辩。

除驳回撤销起诉申请外,反贪法院同时拒绝撤销针对林英乐的限制离境令(hold departure order),这意味着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林英乐仍被限制离开菲律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检方在审理中一直将目前据报身在中国香港的林英乐称为“司法逃犯”,但反贪法院明确表示,现阶段尚未对其“司法逃犯”身份作出正式司法认定。法院指出,检方未能充分举证林英乐的具体离菲时间,也无法证实其离境时已知悉自身面临刑事指控,因此暂不认可“司法逃犯”这一表述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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