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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相关负责人:巨灾保险发展仍需加力推进

时间:2024-10-21 11:45 0 11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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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10月20日电 (李自曼)“巨灾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市场化手段。保险业在巨灾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损失补偿作用,有助于减少巨灾造成的风险。”19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巨灾保险”平行论坛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说。
  财险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灾害频发,巨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不断上升,给人民群众造成较大损失。
  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保险业主动作为,积极发展巨灾保险。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地震巨灾保险于2016年在全国落地运行,并在今年扩大了保障范围和水平;二是扩大试点范围,指导保险公司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灾害特点,为地方政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的风险保障方案;三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引导行业研发迭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台风、洪水中国巨灾风险模型,支持行业探索巨灾债券等新型风险转移渠道;四是发挥损失补偿能力,指导保险业积极应对灾害事故,确保保险赔付及时到位,有效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据财险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保险业为“摩羯”台风已经赔付和预赔付的保险款项达32.33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今年1月至8月,中国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全国4283万户次居民提供了近9万亿的巨灾风险保障。
  “发展巨灾保险任重道远。综合分析,中国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与全球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说。
  财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立足中国基本国情,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一是全面加强巨灾保险前沿研究,总结国际巨灾保险经验,梳理各地试点经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二是稳步推进地方试点,不断完善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支持有意愿地方政府通过巨灾保险共同体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三是不断丰富风险分散渠道,鼓励国内再保险公司加大对巨灾风险的支持力度,利用全球再保险市场分散风险,探索新型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四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利用无人机、卫星等开展巨灾保险查勘定损,推动行业建立风险数据库,提供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并开发迭代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风险模型。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李自曼:[email protected])(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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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宇飞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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