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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理财稳住千亿规模,年内多只产品“撒红包”

时间:2024-9-24 11:51 0 8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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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我这只理财产品的净值最近出现了一次大幅下行,发生了什么,要不要赎回?”近日,在北京工作的贺女士拿着手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展示了其投资的理财产品,并发出疑问。
记者拿过手机并查看了其理财产品公告后了解到,其投资的理财产品净值下跌是由于分红。拉长时间观察该产品净值数据发现,该理财产品净值相对较大幅度下跌的情况已出现过多次,且每次均与分红有关。贺女士听后表示自己安心多了,并表示会继续持有该产品。
定期分红是理财产品的一种设计,主要是为了平衡投资的长期性与流动性,这在养老类型的理财产品中更为常见。
养老理财产品首次试点发行于2021年底,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目前有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养老理财发行以来分红情况如何?
多数养老理财产品已分红
资管新规后,理财产品逐步净值化,理财产品净值的变化代表着该产品的收益波动,由此投资者对净值较为敏感。《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4年上)》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7.84万亿元,占比为97.61%。
养老理财具有长期性,最短投资期限一般为5年,部分甚至达到10年,对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构成一定影响,为此不少产品设计了定期分红的条款。
2021年12月3日,作为首批养老理财试点机构,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分别在中国理财网备案了一只养老理财产品。作为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和分红是这批产品的主要特色。
以建信理财备案的“建信理财安享固收类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2021年第1期”产品为例,该产品分红周期为按月分红,公告显示,该产品今年已进行了9次分红,第9次分红日为9月20日,每100份理财计划现金分配人民币0.15元,前两月的分红额度也是每100份分配人民币0.15元。
据该产品2024年二季度暨半年投资管理报告显示,在报告日,该产品份额净值为1.053783,累计净值为1.093783,而二者之差即为分红总和。
招银理财备案的“颐养睿远稳健1号养老”则采取成立半年后按季度分红,目前该产品已经分红9次,最近一次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9月2日,每份理财计划现金分配金额为0.006252元。产品信息显示,9月13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1.0237,累计净值为1.0738。该产品前8次现金分配金额分别为0.005099元、0.005000元、0.005003元、0.007500元、0.007500元、0.005000元、0.005000元、0.003750元,基本保持稳定。
光大理财备案的“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也进行了多次分红,最近一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28日,每单位份额可获红利为0.0040元。
中国理财网信息显示,目前51只养老理财的产品净值均大于1,同时也有14只产品的份额净值与累计净值相同,表明这些产品暂未进行分红,发行机构包括工银理财、中银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
“养老理财产品并非必须进行定期分红。首先,要看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有分红条款及分红条款的设置;其次,产品管理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分红,单位净值是否大于1是一个重要指标。”一位理财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上述建信理财养老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产品成立满一年后,当产品的份额净值超过初始销售面值时,产品管理人可根据产品运作实际情况按月决定是否分红;上述光大理财养老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也明确,产品成立后,在满足收益分配基准日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大于1元的条件下,产品管理人有权每半年至少分红一次。
已有20个月未发行新产品
与持续分红不同的是,自2023年1月第51只养老理财产品发行以来,过去20个月内未再有新的产品发行。
养老理财产品的推出与当前社会老龄化不断加深不无关系。2021年9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时表示,养老理财是为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丰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随着养老理财试点市场反应积极、取得良好开局,2022年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养老理财产品是采用符合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策略,实现投资者养老资金长期稳健增值的理财产品。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小步慢跑,总体渐进’的工作思路,稳妥有序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今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谈及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时表示,目前正在抓紧起草《理财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拟将养老理财产品等养老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理财公司监管评级重要考虑因素,并依据监管评级结果对理财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还表示,继续稳妥有序推进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健全完善养老理财产品相关监管政策,研究制定《理财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积极引导理财公司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金融需求。
目前共计有31家理财公司,即还有20家理财公司未获得养老理财发行资质。记者了解到,已有不少理财公司在积极申请养老理财发行资质。“我们正积极申请养老理财产品发行资质,同步规划建设养老理财产品体系。”一家股份行理财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与养老理财有密切关系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也在稳步发行中,截至目前共有27只产品,截至7月上旬,投资者累计购买金额超47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在《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发展。“随着制度建设的完善、产品供给的不断丰富以及个人养老意识的持续增强,养老理财、个人养老金理财有望逐步形成相辅相成、统筹兼顾的发展格局,我国养老理财市场前景广阔。”一家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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