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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骇人听闻的不道德行为

时间:2024-8-23 10:47 0 34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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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一个脸书账户近日发布多张照片显示,一辆政府消防车停在位于黎刹省Taytay镇Maharlika村一栋多层住宅前,消防水管连接到车辆上并延伸到房屋上层,据称该栋房屋的游泳池就位于该处。内政部长亚巴洛斯声称,这一行为是“不正当的”。

内政部已指示消防局对该社交媒体流传的帖子展开调查,亚巴洛斯部长要求消防局确认参与此事件的人员,并进一步称此举“不道德”。他指出,如果有必要,相关人员应在正式调查结果出炉前被解除职务。

众所周知,消防水不可以随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非火警用水,均不得动用公共消防栓。消防栓中的水是火灾发生时的“救命水”,如果消防栓损坏,一旦出现灾情,需要水时没有水,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且消防栓一直漏水会造成水源的浪费,湿滑的地面也容易导致过往行人摔倒。然而,生活中一些人为图一时方便,竟擅自启用路边消防栓取水,这不仅会损坏消防设施,还会降低水压,为日后的消防工作埋下安全隐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就是因为消防栓里的水是“救命水”,擅自开启它取水,容易损坏消防设施,延误灭火救援,危及公共安全,所以除了火警用水以外,未经供水企业同意和消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动用。用“救命水”作为饮用水,都被嫌“浪费”,更何况是一整辆消防车为私家泳池加水,简直是极度“奢侈”。

消防车应该用来救急救难,除了用以扑灭火势,还可用来救济无水的贫困家庭,哪能用来替富有人家灌私人泳池呢?倘若因而妨碍到灭火运作,从而闹出人命,叫人情何以堪?

政府消防车为大富人家的私人游泳池灌水,实则是骇人听闻。此类不道德行为应予以制止;有关部门除了对这一事件展开深入调查以外,还要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大众也应以此案为戒,树立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好身边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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