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内政部要求地方政府禁止三轮车驶入国道

时间:2024-2-6 07:45 1 470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内政部(DILG)敦促当地首席执行官(LCE)严格禁止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行驶在国道和主要干道,否则将面临处罚。

内政部备忘录通函第2023-195号法案呼吁加强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在国道上的禁止规定。

随着关于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行驶在国道上的投诉不断增加,内政部发出了这一呼吁,这成为了恶化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极大地危及公共安全。

内政部承认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作为价格实惠的交通工具的重要性,但仍然收到这些车辆继续在国道上运行的报告,其中涉及的事故成为了政府的又一个关注焦点。

在该备忘录中,内政部指出,许多地方政府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政策并采取适当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该规定,内政部提醒并命令全国各地的地方首席执行官严格执行该政策的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要求地方首席执行官重新组建或召开各自的"三轮车任务组",起草和更新他们的三轮车路线计划。

地方政府单位(LGU)还被指示定期与地方公共交通路线规划(LPTRP)团队协调,以确保为受到禁令影响的人员确定、纳入和提供替代路线。地方政府单位与相关各方协会还应进行磋商会议,包括与社区官员就替代路线的建议进行讨论。

在没有可用的替代路线的情况下,并作为最后的手段,地方政府单位的Sanggunians可以考虑发布豁免,并"强烈建议制定一项法令,规定国道的一部分作为替代路线,前提是严格执行道路安全和法规"。

根据审查权,省政府通过Sangguniang Panlunsod,应确保对各城市和直辖市制定的法令进行彻底审查,以配合省内的交通方案和规定。

该规定还要求地方政府单位与菲律宾国家警察(PNP)协调,执行法令,尤其是对违规者的逮捕。

内政部指出:"不遵守本备忘录等同于玩忽职守,将按照适用的法律、规章和法规处理。"

1回复

顾雨若情 发表于 2024-2-7 01:47 |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挪威
早该禁止了,开在大马路上跑的那么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1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