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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刑案砸重金未果,山东一企业老板诉前法律顾问返还“不当得利”195万元

时间:2024-1-2 11:09 0 30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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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山东东营市一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2014年,他儿子卷入斗殴案一审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二审维持原判。当时为了救儿子,他前后拿出238万元,除去应付费用(他自认为应该给的律师费)外,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前法律顾问、北京律师闫某某返还"不当得利"195万元,其联系的北京律师邓某某及北京天某律师事务所也被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案预计将于2024年年初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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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东营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来自于网络
12月28日,北京市律协工作人员称:"委托人与代理律师之间是协商收费,若双方对此产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北京天某律师事务所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被起诉情况属实,将积极应诉。"
儿子卷入斗殴案被追刑责
企业家诉称救子心切,被索要195万元
张先生是山东省东营市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他的儿子小张卷入一场斗殴中,被法院一审判决负刑事责任,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1月,张先生向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闫某某律师返还不当得利195万元,邓某某律师及北京天某律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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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法院裁决书 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诉称,闫某某律师是原告及其企业的前法律顾问。在小张一审期间,闫某某以代理案件、介绍辩护律师、需要出差跑腿费用等名义,向原告索取款项达41万元。一审小张获刑后,二审期间,闫某某又介绍了北京律师邓某某及北京天某律所,利用原告救子心切、迷茫无助、法律知识欠缺的心理状态,再次以委托代理、人脉关系、追加费用、聘请专家、出差跑腿等各类名目,向原告虚报、索取巨额费用达154万元。但闫某某、邓某某二人既未亲自去会见小张,也未亲自出庭辩护,未向法院陈述或提交辩护意见,直至刑事案件审结乃至后续申诉,都未开展任何实质性辩护工作。2016年,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闫某某、邓某某又说继续找人,保证能减刑。一晃多年过去,他们的承诺一个也没有兑现。原告深感上当受骗,人财两空;多次追要(费用)后,闫某某、邓某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妄想"赖账"不还。
张先生起诉后,闫某某等3名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2023年4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相关理由)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
12月27日,张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案子已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预计2024年年初开庭。"
对于张先生的起诉情况,12月28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被告闫某某律师电话,但该电话接通且响铃几声后即被挂断。上游新闻记者又多次拨打被告邓某某律师电话,电话语言提示"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被告北京天某律师事务所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被起诉情况属实。邓某某律师的正职是某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事发时在我所执业作兼职律师,目前已去其他律所当兼职律师了,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另外,我们律所不认识闫某某律师,他与邓某某律师是私人关系。对于张先生的起诉,律所将积极应诉,有关案情不方便透露。"
司法局查实一律师收费45万元
如对律师服务收费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
张先生说,从2015年3月到2016年9月,一年半时间,他共支付了律师费用合计238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款项明细表"及"转账凭证"上看到,16笔费用合计238万元,其中现金支付4笔,包括闫某某3笔和邓某某1笔。剩下12笔是转账,其中11笔转给闫某某银行卡,1笔转给邓某某律师当时所在的北京天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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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的调查回复 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1年,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答复说,交付现金方面,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收取了现金。转账给个人账户方面,两名律师都不提供转账凭证,司法局无法查实,只查实了向律所账户转账35万费用和10万元专家费。"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作出《答复书》北西司复[2021]31号载明:因闫某某、邓某某未向司法局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凭证,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收到了转账的钱,投诉无法查实……在调查中发现,邓某某律师认可收取了经闫某某转来的10万元专家论证费,但该10万元邓某某并未转入北京天某律所账户,该行为违反《律师法》有关规定。邓某某向我局自认收到经闫某某转来的45万元,邓某某向北京天某律所账户转账35万元,故现有证据显示邓某某收到其认可的35万元律师费及10万元专家论证费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该行为发生已超过两年,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被投诉人邓某某不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12月29日,北京市律协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原《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所以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是由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违背职业操守的情况,委托人可以向律师执业辖区律协或司法局进行反映调查,相关部门依据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进行调查,但是涉及银行账户隐私的情况则属于司法调查范畴,律协或司法局无权调取。委托人如果对律师服务收费有异议或质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司法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先生最后告诉记者:"虽然一共给了238万元,但是除去应付律师费用外,不当得利有195万元,我将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责任编辑: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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