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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房地产市场,王沪宁主持召开座谈会,易纲等11人发言

时间:2023-11-27 10:20 0 38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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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高语阳
11月24日,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十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商议政。
当前,房地产市场备受关注。去年底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连续对房地产市场作出新判断、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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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连续对房地产市场作出新判断、新部署 资料图
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等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是一种定期协商座谈会制度。
2013年10月,全国政协增加了一个参政议政的新形式——“双周协商座谈会”。
这是贯彻党中央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战略决策的一项实际行动。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约两周召开一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选择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议题深入调研,广泛讨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根据2017年5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规则》,双周协商座谈会请主席、有关副主席和委员参加,视情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邀请与议题相关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互动交流。
参会委员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主,一般20人左右。委员也可根据议题报名参加或提交意见建议。
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政协信息等方式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政知君注意到,十四届全国政协目前共召开了十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首次座谈会是在今年3月31日,议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中央多次开会部署工作
最新这场双周协商座谈会的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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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沪宁主持召开座谈会 资料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石泰峰,全国政协副主席胡春华、王勇、梁振英、高云龙、穆虹、王东峰、秦博勇出席会议。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同志一起与委员协商交流。
我国房地产形势备受关注。
今年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一部分《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中写道,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习总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对当前房地产形势作出了最新判断: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会议还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发言者多有经济领域从业经验
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十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冯正霖、易纲、尹艳林、李青、龚永德、余蔚平、刘丽坚、秦顺全、柴强、伍爱群和专家付胜龙等发言。
政知君注意到,发言的全国政协委员多有经济领域从业经验。
例如,易纲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尹艳林曾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龚永德曾任毕马威中国前副主席,余蔚平曾任财政部副部长,刘丽坚曾任中国税务总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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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易纲等11人发言
报道显示,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发表意见建议。
政知君注意到,近年来,党中央多次提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针对房地产业发展提出“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此外,11月11日,新华社播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的专访报道,专题解读中国房地产市场。
倪虹说,过去在解决“有没有”时期追求速度和数量的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现在解决“好不好”问题、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亟需构建新的发展模式。
资料| 人民政协网 全国政协官网 新华社等
延伸阅读
多地开启房产“以旧换新”,能大范围推广吗?
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包括山东淄博、济南、青岛,江苏南通、徐州,浙江宁波、丽水等地在内的多个城市开启房产“以旧换新”活动。
换房需要什么条件?鼓励购房“以旧换新”,对于释放改善性购房需求能起到多大作用?
多地推出房产“以旧换新”
在实施层面效果差异大
住房“以旧换新”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政府机构等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具体如何操作,不同城市、不同楼盘并不相同。
以江苏南通主城区为例,居民可以和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经纪公司售出旧房后,房款抵作购买新房的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南通市住建局局长王开亮表示,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相差365日内的,还将额外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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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城市开启房产“以旧换新”活动 漫画图
除了类似南通这种由购房者、开发企业以及经纪公司组成的三方合作模式,浙江宁波房地产业协会近期推出“换新购”服务,让购房者和房企二者之间直接签署协议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
江苏太仓则要求将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相应规则出售给指定的国资公司,并购买国资公司指定的新房。同时规定,一套存量商品房只能置换一套新建商品房,且存量商品房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房总价的6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徐州、淄博、南京、济南等10多个城市陆续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
那么,效果如何?记者走访多地发现,在实施层面效果差异很大。
山东济南某楼盘销售处工作人员表示,“以旧换新”政策推出以来效果不错,已经有多起成交案例。“先选一个楼层,价格谈好后交3万元意向金,资方再沟通您房子的价格,谈妥后我们再支付老房子房款,购房者把房款转到我们这边来就可以了,剩下的差价一次性付款或贷款都行。”
部分城市房产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策刚出台前几天咨询的人比较多,基本上都是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客户,不过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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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称咨询者多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客户 资料图
专家:促进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目前大范围推广并不现实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坦言,二手房中介在推荐这些置换者的房源时,买家的积极性依然不是很高,市场大环境还是决定了市场交易的诸多环节。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认为,购房“以旧换新”和普通二手房销售有一个重要区别,“以旧换新”对旧房的出售有“兜底机制”,这使得换房的确定性增加,对于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释放有积极作用。
“和普通二手房交易相比,它能够快速成交,因为挂在普通二手房市场上可能几个月都无人问津。现在腾出了‘房票’,拿到了资金,对于这些人是一件好事情。”丁建刚说。
记者梳理发现,当前鼓励购房“以旧换新”的城市大多是二三线城市,并没有一线城市的身影。那么,这样的做法有可能在更多城市推行吗?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张化学认为,当下消费者对于住房的要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短期来看,“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畅通一二手房链条,提高楼市活跃度;
但住房的“以旧换新”比起家电、家具等各方面操作难度要大很多,目前大范围推广并不现实。未来,或有更多城市参与,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释放。
               
               
               
                    
                    
                    责任编辑:戴丽丽_NN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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