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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红开法拉利出事,保险公司拒赔100万维修费:信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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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红开法拉利出事,保险公司拒赔100万维修费:信不信让你坐牢
时间:2023-9-1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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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在
浙江
发生了一件令人迷惑的案件,简单来讲就是一女子开法拉利不慎撞上了路边的栏杆。
保险公司在赔偿完栏杆的费用后,因为法拉利的维修费非常昂贵,所以女子向保险公司提出
100万元。
到这一步,一切都显得非常正常,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在那之后,保险公司不仅没有按照保险合同给予赔偿,
反而认为这位女士是在骗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底是保险公司不想承担巨额赔偿款而信口捏造,还是这位女士真的是在骗保呢?
案件回溯
“你的这笔维修费,我们是不会赔付的。”
“你们凭什么不赔付?我可是在你们那儿买了保险的!”
“因为经我司调查,你在购买保险时,
向保险公司提交的资料中存在伪造的痕迹,
与事实不符。现在我司怀疑你存在骗保的嫌疑,将以‘保险诈骗’的名义追究你的责任。”
无论
罗娟
(化名)再怎么询问,保险公司都不再回话。
此时的罗娟也陷入了迷惑与惊慌当中,她确信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些事,
购买保险时提交的资料都是合法合规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罗娟是浙江杭州人,
三、四年前从学校毕业之后便陷入了找工作的迷茫期。
尽管经过父母的关系,李女士在当地一家公司有了个不高不低、能准点上下班的职位。
但她并不满足于此,她对于目前一成不变的生活非常不满,
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要如何挣脱这个朝九晚五的“囚笼”。
后来,罗娟在无意中接触到了“网络博主”这一行业,并对此产生了非常大的兴趣。
不久之后李女士便从原岗位上辞了职,给自己注册了一个账号,开始了她的美妆博主生涯。
一开始罗娟的数据并不好,毕竟之前从来没有涉及过这一行。
但好在她非常努力好学,在入这行两年后便已经是小有名气了,截止目前为止,
她已经拥有4百多万粉丝,是名副其实的“大V”。
四年下来,她也从当初的一个公司小职员,变成了一个账户里存着几百万的“小富婆”。
荷包里的钱多起来后,罗娟花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束手束脚,颇有“散财童子”的风范。
凡是市面上比较出名的奢侈品牌,她都买了个遍。
今年6月份,罗娟的朋友想出手一台法拉利,
因为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了,所以从原价三百多万降到了280万左右。
罗娟觉得这个价格自己可以承受,再说了她现在也的确需要一台车,于是便跟朋友达成了交易。
交易达成后,
罗娟给自己的爱车上了一笔保险。
但是,让罗娟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笔保险,差点让罗女士陷入牢狱之灾。
被拒绝的赔偿金
一日,罗娟应朋友之约,驱车前往衢州,
当天下了非常大的雨,罗娟的车一不小心便在水坑中打滑了。
罗娟的驾驶证是在前不久在拿到手的,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经验,幸好当时因为路上没有多少人,除了罗娟的车和高速护栏之外,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
事故发生后,
她赶忙报警,她也不敢跑,怕交警说她肇事逃逸。
交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
因为并没有造成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罗娟也并非是故意要撞向护栏,因此并没有触犯到交通肇事罪,只需要赔偿护栏的钱就可以了。
而她此前是购买过一份保险的,护栏的钱应当由保险公司来出。
交警离开后罗,娟赶紧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因为有交警的认定报告,确定无误后,保险公司很快便付清了护栏的维修费。
至于罗娟的车,
因为是没有任何缓冲直接冲向护栏的,车的右脸被撞得面目全非,跟那些要报废的车没什么两样。
而根据罗娟提供的保单可以看到,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200万,根据车子的具体情况,罗娟向保险公司提出需要
100万的维修费。
当罗娟提出这个要求后,保险公司那边却开始沉默了。
最后还是她重复了两三遍,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才不情不愿地说要仔细核查一遍。
对此罗娟也表示理解,
毕竟不是一千两千,这么大的数目,是应该好好核查一下的。
但是,在这通电话之后,
保险公司那边便再没了消息,
每次罗娟打电话过去询问,接待人员都是以“还需要时间”、“还有部分资料需要核查”等为借口,敷衍她。
罗娟急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批下来,她就没法儿把车送去维修,要知道她的车要用的都是进口的零件,就等着保险公司那100万呢。
就在罗娟等不及要直接上保险公司询问的时候,
一个来自厦门正达兴保险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的电话打来,
他们自称是受到了保险公司的委托,调查罗娟车祸事故的真相。
随后,他们对罗娟说保险公司拒赔这100万的维修费,罗娟忙问原因,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根据公估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在接到人保公司的委托之后,他们第一时间对罗娟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调查。
后来他们发现,
罗娟在购买保险时提供的驾驶执照系伪造。
证据便是:罗娟提供给保险公司的驾驶证上显示的发证日期是2021年7月8日,但是在保险公司的上传系统中,
显示罗娟的证件发证日期是2020年6月28日。
而后,公估公司又到公安部门进行查证,证明罗娟的证件的确是在2021年的时候发下来的。
也就是说,
罗娟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提供了假的证件资料。
现在保险公司怀疑罗娟有“保险诈骗”的嫌疑,他们将会以“保险诈骗”的名义追究罗娟的法律责任。
保险“罗生门”
案件的关键点就在于人保的系统里的证件发证时间,为什么会是2020年,对此,双方皆有不同的说法。
据罗女士所说,她在购买保险时,提交的就是2021年这个证件。
她现在极度怀疑要么是保险公司当初录入时出了错,要么就是保险公司因为不想赔偿,而在后台篡改了她的信息。
罗娟还说到,保险公司自己也是有审核部门,如果当初的证件真的有问题,为什么保险公司不提出?
从购买到签约,在整个上保险过程中,人保提出的需要缴纳的资料他全都提交了,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这不就侧面证明着当初的证件是没问题的吗?
而公估公司则提出,是罗娟说谎了,随后他们他们出示了一份问询笔录,
这份笔录是罗娟刚提出100万赔付时,保险公司的人上门对罗娟提供的事故资料进行调查、问询。
在问询过程中,保险公司向罗娟出具了一份文件,在文件中载明罗娟提供给人保的的驾驶证的发证日期是2020年。
当时保险公司的人把这份文件给罗娟看过了,
罗娟在经过仔细阅读后,在这个文件上签名确认,并按了指印。
也就是说当时罗娟已经确认了文件里面的真实性,也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2020年发的。
现在罗娟又说自己的驾驶证是2021年的,这前后明显不对劲,所以公估认为罗娟在说谎。
对于公估公司的说法,罗娟本人是极力否认,
她说自己之所以会签名,是因为当时保险公司让她看的材料太多了,她一时看错了眼,所以才会签名。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罗娟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异的“罗生门”,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真相
到底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在陷入僵局之际,罗娟想起了一件事:
保险并不是她本人购买的,而是他人代办的!
这就很有意思了,假设真如罗娟所说的那样,她之所以会在保险公司的那份文件上签字,纯粹是因为当时要看的文件太多了,所以才看漏了的话,
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份保单在一开始就存在着问题呢?
循着这个方向,我们接着往下看,据罗娟所说,朋友买车的时候她并不在杭州,但她那时已与朋友在网上达成了合作意向。
因为怕被人捷足先登,罗娟便委托了另一个当二手车车商的朋友代为办理,
就连保险也是这个朋友代办的。
在6月份的时候,罗娟将包括驾驶证在内的资料发给这位朋友,通过聊天记录显示,
罗娟当时发送给朋友的驾驶证的日期的确是2021年。
之后,在之后的一系列程序中,包括购买保险的流程,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证据证明,罗娟等人提供的驾驶证的日期正是2021年,是正确的。
将这些信息告知保险公司后,
保险公司也提到他们收到的信息确实是“2020年”。
但同时保险方面也表示,他们会与公估公司重新商量,重新调查该案,看看是不是底下业务员在登记的时候出了错。
以案说法
截至目前为止,已经确定保险公司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知道保单存在问题的,
但他们并没有在一开始进行改错,导致今天这个局面。
目前,
罗娟已经着手进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保险公司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最初的时候已经知道保单存在问题,
但他却没有如实告知,反而进行了承保。
而且在最初罗娟的车出了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如约对护栏的费用进行了理赔,这一行为无疑加深了罗娟对保单的真实性的信心。
对于后来这一系列问题,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如果后续能够查到精准到某个业务员的话,罗娟可以就这件事要求该业务员或者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后续保险公司也可以向这位业务员作出追究。
其次,在最开始的时候,公估公司认为罗女士骗保,可能会有人有疑问,
凭什么就凭一个证件就能判定罗女士骗保呢?
我们不妨来看看法律上对“骗保”是如何定义的。
“骗保”展开来讲就是“保险诈骗罪”,
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主观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利用虚假事实骗取保金的故意。
在客观上,投保人等人有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制造保险事故等的行为。
而公估公司最开始在发现罗女士提供的资料有误,然后又发生了这么重大的意外,所
以怀疑罗女士是故意制造事故,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如果罗女士没有坚持调查下去的话,或许保险公司真的会以“保险诈骗”的名义将她告上公堂,到时候就真的是冤枉了。
结语
罗娟的这桩案子,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真正的定数,但是,从她的这桩案子中我们我们吸取几个非常重要的教训。
首先,无论是购车、还是上保险,最好还是自己亲力亲为,
假使真的要委托他人,各种委托材料也得准备好,留好证据材料。
其次,罗娟曾在保险公司出具的那份问询文件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并按下手指印。
换言之,在按下自己指印那一刻,就证明她自己承认了里面信息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罗娟承认自己的驾驶证的发证时间是2020年,这对罗娟非常不利。
如果罗娟想要告保险公司的话,就必须得证明自己是因为错误认知或者是某些其他原因,才导致自己认为这份文件中的信息无误。
最后,
需要提醒的一点是,无论是什么民事行为,都得合法合规,按程序办事。
而作为保险公司,人们为了规划人生财务,所以才会选择保险,这是一种信任的体现。
作为保险公司,
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某个人的利益,而视错误于不顾,最终酿成大祸。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完-
文|曾雪儿
编辑|西西
原创首发,抄袭必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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