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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陆运署长:交警禁止没收车牌

时间:2023-5-20 06:58 2 241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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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当地时间5月19日,菲律宾陆运署(LTO)署长约瑟·图嘉德(Jose Arturo “Jay Art” Tugade)发表声明,称车辆在违规行为被拦后,交警没收车牌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图加德在收到公众投诉后,向陆运署执法者和授权交警人员发出了通知,援引第2014-01号联合行政命令。

该命令写道:“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处罚包括没收、吊销驾驶执照或学生许可证,以及暂停或撤销机动车登记或扣押机动车,且不能立即执行,则应在适当的处罚执行之前,对驾驶执照、学生许可证或机动车发出警报。”

陆运署称图加德发布了一份备忘录,禁止没收车牌。

他说,除非车辆将被扣押,否则执法人员及授权交警人员不应没收车牌牌照。

声明说:“为避免进一步混淆,禁止所有陆运署执法人员及授权交警人员没收机动车牌照,以代替实际被扣押的机动车辆。”

2回复

玖鼎娱乐9d118 发表于 2023-5-20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菲菲虾 发表于 2023-5-20 17:54 |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四川省阿坝州 移动
玖鼎娱乐9d118 发表于 2023-05-20 13:09
我自认中文精通,也读不懂你说了个锤子

哈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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