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
»
论坛
›
新闻频道
›
八卦娱乐
›
刘翔起诉新东方侵权获赔6000元 因文章中使用其肖像 ...
菲龙网编辑部7
有 745 人收听 TA
157729
主题
157746
回复
184384
积分
收听TA
发消息
加好友
本文来自
八卦娱乐
订阅
|
收藏
(
2957
)
菲龙网编辑部7发布过的帖子
0/53
东西问丨吴景明:当我们种下一棵树,究竟在“种”什么?
0/52
(全国两会)一部法律,一张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导航图”
0/44
(全国两会)清晰坐标、温暖底色,“十五五”启航
0/50
(全国两会)“代表通道”映照前进的中国
0/49
(全国两会)创新动能不断积蓄 四川加快重塑对外开放格局
0/46
(全国两会)特写:两会公文包里的中国
0/46
(全国两会)蓝图深度对接 港澳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
0/49
(全国两会)两会展现大陆对台新动向:反“独”更主动 促融更清晰
0/51
(全国两会)8天人代会,在确定性中看见中国未来
查看TA的全部帖子>>
刘翔起诉新东方侵权获赔6000元 因文章中使用其肖像
时间:2022-7-7 17:30
0
959
|
复制链接
|
互动交流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直达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原标题:侵权使用刘翔肖像,新东方子公司被判赔6000元)
澎湃新闻7月7日报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刘翔诉称,被告未经允许在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被告新东方公司辩称,在获知被控侵权事实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刘翔肖像,构成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涉案文章使用刘翔肖像均系赛场照片,并未对肖像进行丑化、污损,侵权行为情节轻微。最终, 法院裁定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股东信息显示,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回复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点我进行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菲龙网】邀你共享2026央视春晚
菲龙网邀你共享2026央视春晚
查看 »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