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开启辅助访问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搜索
搜索
首页
Portal
论坛
同城
人才网
工具
菲龙网工具
个人中心
关于我们
每日签到
本地新闻
时事评论
华人世界
中国新闻
新闻视频
国际新闻
娱乐新闻
科技新闻
菲龙广场
房产网
菲龙速聘
二手交易
便民电话
美食餐厅
旅游签证
物流速运
商品买卖
二手车市场
严选
话费充值
便民电话
贺词页面
瀑布流页
汇率查询
APP下载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更改用户名
关于菲龙网
About US
联系菲龙网
活动回顾
加入我们
本版
用户
菲龙网
»
论坛
›
新闻频道
›
娱乐新闻
›
林志玲讨回400万极限挑战通告费
菲龙网编辑部7
有 744 人收听 TA
148624
主题
148641
回复
174785
积分
收听TA
发消息
加好友
本文来自
娱乐新闻
订阅
|
收藏
(
2957
)
菲龙网编辑部7发布过的帖子
0/88
人身险预定利率动态调整 筑牢行业抗风险“堤坝”
0/87
国任财险数据不真实等被罚100万元
0/88
金融业紧急行动!全力保障西藏地震灾区金融服务
0/82
人身险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怎么建?监管下发文件明确
0/84
上海发布脑机接口行动方案:助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产品纳入医疗保险收费目录
0/83
信用能当“金子”用!中山“信用+”场景落地利企惠民
0/80
上海小微企业信贷奖励继续,奖励额度最高1200万元
0/82
中国人寿:2024年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6717亿元,同比增长4.7%
0/94
透视2025丨王绪瑾:“预防保健”将成商业健康险主题词
查看TA的全部帖子>>
林志玲讨回400万极限挑战通告费
时间:2021-11-25 10:16
0
693
|
复制链接
|
互动交流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直达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来源:金融界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相关演出合同纠纷等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相关文书显示,2017年7月,元纯公司作为甲方邀请乙方艺人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2期节目录制,费用共计400万元,付款前提为在付款前甲方必须收到东方卫视给甲方出具的由东方卫视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付款确认通知书。
在东方卫视员工胡某邮件通知元纯公司可向御葵工作室支付协议款400万元后,元纯公司表示其未收到东方公司盖章确认的通知书,故未支付。
一审法院查明后认为,东方公司作为**已经对御葵公司的履约行为进行了确认,故对御葵工作室要求元纯公司支付合同款4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审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回复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点我进行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新闻/娱乐/生活资讯生活通,带你了解菲律宾多一点!
查看 »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