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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强力反驳菲海委会说辞

时间:2026-1-15 13:36 0 8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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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菲律宾国家海事委员会(NMC)12日晚发表声明,对中国在中菲重叠专属经济区的执法行动表示不满。对此,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副发言人13日回应并指出,中方坚决拒绝菲方无视事实、具有误导性的声明。

据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并不存在“maritime zone”这一概念,而是明确规定了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法律制度。长期以来,菲方有意混淆领海与专属经济区的区别,将中方在中菲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海域内的正常活动歪曲为“非法巡航”,这是偷换概念、误导舆论。

中方指出,早在2006年,中国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有关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将与海域划界有关的争议排除在仲裁程序之外。菲方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起仲裁,自然不具效力。判断谁是导致海上局势紧张的一方,应看谁在不断挑衅滋事。

中方表示,1999年菲方派军舰在仁爱礁非法“坐滩”,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方当即提出严正交涉,要求菲方立即拖走该舰。菲方以“缺少零部件”为由拒绝撤离。此后,中方多次提出交涉,菲方虽屡次承诺撤走该舰,却长期拖延不动。过去十多年间,菲方持续向该军舰运送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试图将其变为永久军事据点。

中方强调,《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5条明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无人岛礁无人员、无设施的现状。但在铁线礁等南沙无人岛礁,据不完全统计,仅2025年1月至6月,菲方就派员侵登30次、共211人次。

中国驻菲使馆反问,在上述所有事件中,哪一次是由中方主动挑起?试图改变和破坏现状、不断挑衅滋事的始终是菲方。为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确保《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中方被迫采取必要应对措施,并已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忍耐与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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