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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主要银行七月起对存款利息收入统一征收20%税

时间:2025-7-15 09:53 0 19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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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自7月1日《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CMEPA,即第12214号共和国法案)生效以来,国内主要银行开始对存款产品利息收入实施新税率。

首都银行、友联银行和信安银行确认,比索及外币账户的利息收入,无论期限或币种,均统一征收20%的最终预扣税(FWT)。此前,超过五年的比索定期存款和银行发行的比索债券免征此税,外币存款账户税率则为15%。

该法律旨在通过简化被动收入和资本市场交易的税收政策,构建更具包容性和效率的金融体系,并使菲律宾政策与国际标准接轨。

首都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这一改革惠及寻求扩大和多元化投资组合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自7月1日起,新规覆盖范围扩大:长期比索存款及债券(原免税)和居民外币定期存款(税率从15%升至20%)均纳入20%最终预扣税(FWT)征收范围。

友联银行也确认,自7月起对所有新存入的长期比索存款及投资统一征收20%税率,取代此前根据持有期分档计税(0%—20%)的旧制。外币存款账户(含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利息税率亦从15%上调至20%。

信安银行同步调整税率,并指出《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CMEPA)支持政府取消税收优惠、促进金融公平的举措。

信安银行表示:“《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CMEPA)是现代化改革,使菲律宾与国际接轨。它简化企业融资流程,助力政府审慎理财,鼓励更多人投资本地金融市场,投资者亦可享受更可预测的税收制度。”

银行澄清,7月1日前存入的款项仍按原税率计税至到期日。例如,7月1日前存入的长期比索存款仍适用累进税率:存满五年免税,四至五年税率5%,三至四年12%,不足三年20%。持有税务局有效免税裁定的客户,在新税制下仍可享受免税待遇。

《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CMEPA)过渡条款规定,7月1日前发行或交易的金融工具,其税收优惠或优惠税率在协议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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