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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亮眼业绩“昙花一现”,背后有什么秘密?

时间:2025-1-10 10:54 0 5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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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只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至今,已有近20年的时间,目前银行理财已成为很多普通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选择之一,然而在2018年监管部门颁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后,理财行业开启了净值化转型之路。净值化转型的目的是推动银行理财行业积极健康发展,从而根据产品投资性质、产品期限等不同维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一步细化了分类。然而,作为一名普通的投资者,在面对众多银行理财产品时,偶尔也会产生选择困难症,“业绩比较基准”、“区间收益率”、“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等各类概念性名词和展示,为普通投资者提供重要信息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困惑。笔者总结发现,投资者困惑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原因一:产品业绩展示表述名词多,投资者理解难度大
在各家银行手机APP等购买渠道,投资者在理财界面常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与产品业绩表现相关的名词,如业绩比较基准、过往平均业绩、过往最好及最差业绩、区间收益率、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近七日年化收益等等。出现上述现象的本意,是监管机构及理财产品管理人希望投资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或历史业绩表现,然后与自身投资需求相匹配,从而筛选出更加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但就像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多重的展示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投资者难以选择。这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与基金等其他资管产品一样,业绩比较基准既不是预期收益率,也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更不是对产品收益的承诺,不能代表产品在实际运作中的收益表现。而其他不同维度的历史业绩展示,也仅代表该产品在前期运作过程中的投资收益表现,投资者实际购买后,自身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环境、监管政策、投资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变化,也无法与前期业绩完全匹配。
原因二:产品业绩展示维度多,投资者选择难度大
考虑到投资者投资便利性,目前管理人发行的产品通常会在多个银行等代销机构同时销售,而理财产品管理人通常情况下,会将理财产品的全量信息充分与销售渠道进行交互,来满足持有投资者了解自身投资结果和新投资者购买选择的需求。然而受限于手机APP界面展示等原因,各家银行等销售机构对同一只产品可能会展示不同维度的收益,如某只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产品,兴业银行展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浦发银行展示近半年年化收益率,招商银行展示近一年年化收益率,数据高低不一,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收益的判断,提高了投资者选择的难度。
原因三:产品业绩展示不定时切换,投资者了解难度大
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之后,产品的投资运作收益受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导致产品不同时间段折合的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也给销售机构带来一定的操作空间,通过选择性调整产品业绩展示维度,不定时切换产品的“最佳收益率”,以此给客户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假象,从而增大产品规模。例如在2022年末,债券市场大幅波动,银行理财净值普遍出现了回撤,部分销售机构就会将许多高频开放的理财产品展示收益由“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调整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拉长时间计算让产品的业绩展示弱化短期市场波动的影响,以此避免投资者恐慌性赎回,待债券市场回归稳定后,短期产品收益快速提升,销售机构又会将展示收益调整回“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从而吸引投资者购买,弱化产品长期业绩表现情况。
原因四:产品业绩前后差异大,投资者投资体验差
净值化转型后,投资者往往会在各家银行APP等销售渠道发现不少收益表现“亮眼”的理财产品,与其他同类理财产品收益相差甚远。
事实上,这类产品就是产品管理人专门用来吸引投资者的“打榜”产品。这类产品通常为新成立的理财产品或份额,因期初规模较小,资产配置更为灵活,从而更容易有“亮眼”的业绩表现,但当产品规模冲高后,其收益率也会自然回落。以某理财公司11月成立的新产品为例,该产品为日开固收类产品,产品成立规模约1亿元,成立后产品净值快速攀升,短短20天产品净值从11月12日的初始净值1.00090上升到12月2日的1.00816,此后净值趋于平滑。但如果按照年化收益率的展示方式来看,短短20天的年化收益率就高达惊人的13.13%,这一年化收益率隐含了未来延续过去净值表现的假设,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给投资者制造了收益假象。如果投资者以12月2日的净值认购后持有到最新的12月26日,实际的年化收益率只有2.72%,与先前的13.13%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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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理财公司日开固收类产品净值走势截图)
对产品而言,短暂的高收益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如投资者仅因展示的“亮眼”业绩便决定购买来回腾挪资金,往往难以实际获取前期的展示收益,导致投资者会有较差的投资体验。
为了让银行理财行业更加理性、健康的发展,同时让广大普通投资者有更好地投资体验,需要银行理财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者共同努力。
投资者:提高甄别能力,全面了解产品“身世”
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希望获得更好地投资体验,笔者有以下三点建议:
首先,要回归理性。银行理财与各类资管产品一样,其产品业绩表现会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会随着市场环境和资产价格有所波动。以某理财公司固收+产品为例,该产品有20%的资产投向权益市场,在权益市场回暖的背景下近一月年化收益率超10%,达到10.84%,远高于产品成立以来2.21%的年化收益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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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如果想要博取可能的高收益,就必须承担高风险和高波动。故建议广大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风追求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还要关注投资风险,理性看待金融投资。
其次,要做到“知己知彼”。理财产品与基金等其他资管产品一样,从投资性质、产品期限等方面有不同的分类,不同分类的产品其业绩表现等方面也会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比如,今年9月末至10月初,权益市场表现强势,前期已购买配置权益类资产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则会发现该段时间产品净值也同样涨势良好,极端情况会扭亏为赢,实现成功“解套”;而同期持有纯固收产品的投资者,受到债券市场低迷的影响,业绩表现自然不尽如人意。故而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先去了解产品类型,包括可能的回报率和所需承担的风险等等,再问问自己,对投资回报的要求、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的要求等等,当“知己知彼”之后,选中的产品自然会有更好地投资体验。
再者,要了解全面。广大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能仅观察产品所展示的业绩比较基准或历史收益,尤其是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亮眼”收益,更应该通过产品说明书、产品宣传材料、或向理财经理咨询等方式,从产品投资性质、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产品流动性等各个方面,全面地了解理财产品的各类要素和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再行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机构:优化业绩展示,需监管和机构共同助力
为更好地践行金融工作的人民性,深化对投资者的教育和陪伴,监管机构和理财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仍需共同努力:
首先,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宣传更加理性的投资理念,向投资者宣传金融基础知识和国家政策,提升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力,同时引导广大投资者在购买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各类要素、风险收益特征等,以更好地匹配其自身投资需求,从而更加精准的选择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管理人和销售机构,需要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全面、合理的向投资者展示产品要素和业绩表现,不进行片面的展示,从而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结合自身诉求选择理财产品。
最后,我们呼吁监管部门尽快统一业绩展示维度及标准,出台银行理财产品的详细分类规则及产品业绩展示的统一标准,促进资管行业公开、透明竞争,良好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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