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4 发表于 2020-1-8 11:02

有关“适当的工资”问题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最近一条来自马尼拉市长莫仁诺的话引起本地商人关注,莫仁诺威胁说,如果马尼拉市利未素惹的一个购物商场内的中国商人不向菲律宾工人支付适当的工资,他将查封该购物商场。

让我们看看莫仁诺市长的警告——“不要滥用,支付适当的工资,不要以标准工资来欺骗我们的菲律宾人。”“如果你们在自己的国家是乱来的,如果你们在那里是胡来的,别把乱来的那一套带来这里。”“你们是外国人,能在这里做生意,我不希望你们在工资方面欺负菲律宾人。如果你们不支付工资,你们别在这里营商。我认为那是不公平的。”

从莫仁诺的话语中不难看出,他是针对这些商场的中国人,因为在那里经商的绝大多数都是华人。这就给在马尼拉商场里开店的中国商人提了个醒,聘请工人一定要注意工资问题。
  
当然,管理工人的工资问题属劳工部的责任范围,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有工人跑去劳工部状告老板付的薪金不够,而劳工部基本上都会站在工人一边,向老板索取罚金。即使是工人一万个不对,照样罚你没商量。这样的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让被告的老板有苦无处申。
  
莫仁诺市长的意思是,如果商家遵守其命令,向工人支付适当工资,那么外国商人就能够在这里自由地出售他们的商品。
  
所谓“适当工资”,按目前政府的标准是聘请10人以下的商铺最低工资是500披索一天。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聘请一个看店的,估计很多小商家负担不起。如今实体店的生意不是政客们想像的那么容易做,每月付完租金水电人工到手的利润刚够果腹的老板大有人在。

有人说,那些在商场看店的工人都是来自山顶,没有文化,人不灵活,日薪300披索已经可以了,否则对那些读了书的高学历员工不公。

确实,由于生意难为,不少公司行号聘请的员工都是大学毕业生,他们很多人的工资也只是政府最低标准而已,如果一个连个位数相加都要靠计算机、而且没有特别技能的工人坐在店里也拿同等薪水,那还读书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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