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的大法官在谈“违宪”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勒道滩”(中国称为“礼乐滩”)海域发生了菲律宾渔船遭到中国渔船撞翻事件,不论是以反对杜特地政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的黄色政客或曾经是头脑清醒的政治人物都在谴责杜特地处理政策。
尽管《菲律宾星报》专栏作家早就为文暗示军方可能因为老杜对礼乐滩事件的立场而决定推翻他。但是杜特地始终坚持其既有的信念与立场,冷静处理,展现出来的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国家领导人。近几星期来,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卡皮奥坚称,杜特地总统允许中国渔民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捕鱼是违宪。因此,菲律宾是否允许其他国家进入她的专属经济区,这成为了杜特地总统和这位大法官争论的焦点。
联合国海洋公约在1982年通过,是世界上获得普遍的认同国际法。菲律宾和中国都是世界上160个签署承认国的成员。而菲律宾现行的宪法是在1987年产生与生效的。这部宪法有明文规定说:“国家必须保护国家在群岛水域,领海及专属经济区的海洋富源,并保留专供菲律滨公民之享用。”
早在《总统杜特地称卡皮奥法官“黐线”》一文中,我就已经指出,《联合国国海洋公约》第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在不妨害第四十九条的情形下,群岛国应尊重与其他国家间的现有协定,并应承认直接相邻国家在群岛水域范围内的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利和其他合法活动。”
如此一来,《菲律宾宪法》和《联合国海洋公约》发生冲突,这是当时制宪的人都没有考虑到《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规定。不过,这不构成问题,在菲律宾宪法第二章二节却明文规定说:“采纳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作为本国法律的一部分”。安东尼·卡皮奥大法官可能因意识形态遮住眼睛,看不到宪法里有这一点规定。假如大家都像黄色人士那样上纲上线,卡皮奥大法官在指责老杜“违宪”时,已经犯了“违宪”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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