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颠覆他国政府的手段——论《时代》的结束(四)
作者:宗记 (原载于《世界日报》)前文提到,菲律宾大名鼎鼎的拉普勒(Rappler)新闻的首席执行官玛利亚.黎沙女士不仅有着深厚的美国背景,而且其忠诚似乎也属于美国而不是菲律宾。
我们此前尚没有提到的、但更为可怕的是:拉普勒有可能收受了美国资金。如果是这样,拉普勒本质上就是美国利益的代言人。杜特地政府不符合美国全球利益,尤其是有悖于遏制中国的战略布局,自然会沦为华府的眼中钉和拉普勒的打击对象。
那么,拉普勒真的和菲律宾调查新闻中心(该中心上个月已经承认接受美国资金)等媒体组织串通一气阴谋颠覆杜特地吗?
这可不敢乱下结论。但让我们看一看历史上美国是如何推动颠覆他国政府的,也许对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让我们分享这样一段论述:
“颠覆行动大致可以分为三步:一是控制大学和媒体,推行普世价值等新自由主义理论,动摇目标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二是在目标国家的上层建筑中寻找、扶植代理人。这些代理人具有较强号召力,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为境外垄断资本利益服务。三是在时机成熟时,以追求'民主、自由'的名义,出资支持代理人,发动街头政治运动,推翻、颠覆原有国家政权。前两步
是量变的积累,是酝酿阶段。第三步是量变积累后必然的质变结果,是爆发阶段。”
上述是学者对全球“颜色革命”的分析。菲律宾已经高度民主,不需要颜色革命。但菲律宾有“人民力量”的不流血革命传统,同样是以街头运动为手段,推翻政权为目标。
其中,媒体的作用相当显著,该论述称:
“利用媒体为运动造势。美国……培训大批从事反当局活动的媒体人,资助反对派媒体,使亲西方的媒体尽可能覆盖目标国所有地区,成为反动派煽动、动员示威、甚至是募捐赞助的宣传工具。开动各种媒体机器,对执政当局进行'不民主''专制'等妖魔化宣传。”
篇幅有限,有很多内容无法详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询美国颠覆他国政府的手段和历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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