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海 发表于 2015-12-10 11:16

互相推诿不能解决MRT问题

(商业镜报社论)

大岷电车系统三号线(MRT-3)不只是备受争议,更成为政府无能的象征。曾经被视为纾缓大岷区交通的天赐解决方案,现在却沦为数百万名大岷区居民地狱般的噩梦,他们每天要遭受这种政府管治失败的煎熬。
运作了16年后,今日的MRT已经面目全非,完全不像曾经是现代化、快速、有效率及方便的运输系统。这要归咎那些贪婪的当权者,它终于沦为经常出车祸、不舒服但无可避免的公共交通工具。
MRT车厢的衰败,以及不再有良好服务,导致政府内的相关人士互相推诿。
自由党总统候选人及前交通部长罗哈斯,最近指责MRT合同充满“原罪”。这发生在美国校友会如哈佛、沃尔顿、凯洛格所举办的“会见候选人”论坛上。罗哈斯被问及他担任交通部长期间,是否做得足够,他回应说,MRT合同存在着“原罪”。
罗哈斯称:“这个合同一开始就是原罪。合同本身已经是异常的,它规定政府要继续这个方案。”他补充说,MRT合同只允许经营者购买新的车厢,并保证该公司获得15%利润。他说:“你们说说看,这是不是异常。”
我们都知道,阿当与夏娃犯下原罪。我们感到疑虑,根据他的原罪逻辑,罗哈斯是否知道,造成MRT-3混账的“阿当与夏娃”。包括他上司的母亲?他所指的合同,是前总统科拉顺.亚谨诺(Corazon Aquino)的政府拟定的,在前总统蓝慕斯(Fidel V. Ramos)时期签订的。
看来,罗哈斯根本不知道背后的这些事实。当高莉总统在1991年抛出这个MRT合同来吸引投资者前来建设国内第一条MRT铁路时,原本保证投资者能获得21%回报,因为当时政府财政非常紧张。高莉政府将这个项目列为优先项目。但蓝慕斯成功将回报率降到15%,这并非异常,而是对政府有利,因为菲律宾那时正在偿还18%利率的25年期债券。商人们同意,投资者所获得的,比菲律宾政府支付贷款的少,因为MRT-3项目也是25年期的。
我们都知道,MRT-3的问题,是在交通部从有名望的私营企业手中接过铁路系统的维修工作之后才出现的。在2012年,一个刚成立两个月的PH Trams公司,仅仅注册了625,000披索资本,就取得价值5175万披索的MRT-3火车及铁轨维修合同。从那时起,火车服务就愈来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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