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9 发表于 2019-2-4 14:06

狗去猪来

作者:蒲公英(原载于《商报》)

狗年只剩下十天就要过去了。狗儿们站了一年的岗将有十二年的假期,让位给猪们。

说起狗,大家都说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惜有的地方大吃狗肉。香港人把狗肉叫做“三六”,中国俗称“香肉”。我年青时出席过菲律滨朋友乡村的节日,叫“FIESTA”,那是每年的四、五月每个地区有各自的守护神,虔诚的天主教徒庆祝他们守护神的生日,也叫嘉年华。在中国的南方叫“普渡”。菲律滨民族善良好客,在参加他们的庆典时就宰狗杀猪,猪儿狗儿都要遭殃了。我也曾吃过狗肉,喝他们的“都巴”酒或是更猛烈的“拉巴诺”这二种乡下自酿的椰子酒,是菲律滨人民热情好客的表现。

吃狗肉,政府是不允许的,不过民间还是依旧大吃狗肉,禁而不止。

记得五十年代初期,我才四五岁,在故国的乡间曾发生过疯狗病,政府下令把所有的狗只屠杀殆尽。那时的中国,路不拾遗,狗儿失了业,为了卫生问题,遭到灭顶之灾。我家的狗当然也没例外,狗只杀了就挖个大坑埋了。残忍是残忍了点,在那缺医少药一清二白的年代,为了人民的健康,虽是不可为而为之,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只是可怜了那些人类忠实的朋友,无辜被大量扑杀。

最近有位朋友,抵家后,出了车门。刚好一辆应该是邻居的车子停了下来,他刚好走近那辆车的车门。车窗打开,没看清车内的人,一只宠物狗在主人的怀里扑向他身上,他下意识地用手臂挡着脸孔,手臂被咬了一口,那狗主人一把抓住那只小狗,关上车窗,飞快而去。依我那朋友的猜测,车主一定是附近华人邻居。像这种宠物狗的主人,狗咬了人,车停也不停一下,而逃之夭夭,未免太没道德了,我那朋友只得立刻到医院治疗,没医治的话,染上疯狗病可不是玩的。要打好几次针,听说打这种针,特别痛。无端端从天飞来横祸,时运也够背的了。

做人应该有点道德,他们养的狗咬了人,是应负起责任,该赔礼道歉负责医疗费用,而不是开足马力逃之夭夭。可惜他没看清车牌,找不到狗的主人。只得自认倒霉,花了钱又得受皮肉之苦。

狗年就要过去了,我那可怜的朋友,在狗年最后几天被狗咬,希望狗去猪来,在新来的一年里,我那朋友能否极泰来,希望菲华社会这小圈圈能繁荣昌盛,国家这大圈圈能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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