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新闻部 发表于 2013-7-28 12:07

男子用假房產証骗80余万元获刑10年半


京华时报讯高某以假房產証作為抵押与别人签订借款协议,骗取对方80余万元后失踪。近日,顺义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1万元。

  高某是东城区人。2011年1月,他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王某借给他80余万元,他以当时在宣武区的两幢房產作抵押,同时提供了两处房產的房產証。王某随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高某支付了借款,后来发现该抵押的房產已经过户给他人,而高某下落不明。经查,高某所提供的房產証為偽造的虚假証书。王某遂报案,高某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為,高某的行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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