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怎能受美国法律约束”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美国去年宣布一项类同强盗逻辑的条例:凡从俄罗斯购买军事和防卫设备的国家将遭到制裁。
这项条例明摆着就是说,要买军火只能跟美国买,谁要跟俄罗斯买就是与美国为敌,就会被列入制裁的行列。美国人把全世界都划入它的管理范畴,似乎一本美国的法律就能天下通用,这个世界称脸皮谁厚,当以美国为最了!
在美国强权的狼牙棒横扫下,菲律宾也可能难以幸免,因菲律宾从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一家俄罗斯公司购买了「RPG-7B」火箭推动式榴弹发射器,美国威胁将予制裁。
尽管如此,杜特地政府不顾美国发出制裁的威胁,决意从俄罗斯购买所需军火。
总统发言人洛克说,「作为一个国际法和宪法的教授,我不知道他们怎能就一项不发生在美国本土的交易,对一个主权国家施行美国国内的宪法。」并严重声明,「菲方与俄罗斯国有企业罗斯波隆出口公司(ROSBORON EXPORT)交易的决定,是一项主权决定。」「华盛顿不能对菲律宾施行美国法律」。
我们知道,菲律宾跟俄罗斯的这种交易并非在美国境内,从销售到货物皆在俄罗斯,而且是直接运交给菲律宾,也没有经过第三国、更没经过美国土地,这与美国有何关系?
美国人现在拿自己签署的《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CAATSA)来约束别的国家自由买卖,是不是太霸了?按这种逻辑,世界上凡跟美国购买军火的国家,是不是得被没购买的国家联合起来制裁呢?
还好老杜政府不吃美国人这一套,国防部发言人安多隆说:「遵循总统的准则和他的独立外交政策,我们不会把我们的需求来源限于少数几个国家,这样才能让我们根据我们的预算获得最好的技术。」「因为该交易只是菲政府和俄政府之间的」,菲律宾「有自由根据自身意愿签订合同的权利」。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受别的国家的法律约束,这是主权、也是尊严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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