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5 发表于 2018-4-19 11:45

再谈离婚法


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本国由于是一个天主教国家,所以没有离婚法;民众若是想结束没有丝毫幸福可言的婚姻,唯一的方法只有合法的分居,但不得再婚,或者在民事上诉求婚姻无效。然而,诉求婚姻无效只限於诸如心智丧失或感染性病等少数理由,家暴和出轨等原因都不包含在内。
  
近日,本地一名靠帮人洗衣为生的妇女,因差点被先生打死而意欲诉求婚姻无效后,离婚法再次引起议论。基督教的确反对离婚,因为婚姻是神亲自设立,所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任何人都无法予以毁掉;但是,《圣经》也有有关例外的记载:人若是查明配偶对自己不忠,可以写休书将其休掉。
  
另一半背叛自己,我们可以结束彼此间的婚约,若是因家暴而令自己险些丧命,那么受害方就更有理由提出不再跟施暴方继续生活在一起。笔者作为一位基督徒,原则上也是反对离婚;不过,自己的观点是双方如果只是意见不合,平时常因一些生活琐事而吵闹,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大家各让一步,共同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是各自价值观不同,也可以求同存异,尽量彼此配合并适应对方,惟如果是因家暴等问题而让自己处於不愉快的婚姻生活中,那就要考虑是否还要跟对方走下去。
  
但是,笔者认为,若因特殊的情况而使婚姻不得不划上休止符,基督徒最好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诉求婚姻无效。此外,青少年人千万不要相信一见锺情的恋爱,双方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瞭解与考验,方考虑是否要共偕连理。
  
基督徒的婚姻应该由神安排,婚前必须通过祷告、读经等途径,引证这段婚姻是否神所许可。若是信徒的婚姻我行我素,神也不会阻挡;可是,由神安排的婚姻如果出了问题,祂会负全责并施恩保守,反之我们就要自行负责,并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

孤鸠寒 发表于 2018-4-19 12:29

不得不说,什么天主教,什么信徒,别人都过不上幸福了还不能让人离婚?傻B天主教改名为邪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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