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 发表于 2014-8-14 15:13

十岁华裔病重女孩遭医院拒收冤死


据菲律宾媒体报道:一个十岁的华裔小女孩因病重垂危被送到Butuan市医院治疗,却因为小女孩的母亲没有带足够的钱,交不了3万披索的住院押金而被医院拒绝,小女孩在被转送到其他医院的路上死亡。
小女孩名叫Jannary 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今年又被确诊患有糖尿病和肾病。7月15日,小女孩病重垂危,在她妈妈及两名护士的陪同下被救护车从另一家医院送到设备较好的Butuan Doctor Hopsital治疗,一个小时后到达医院,医院却拒绝让小女孩住院,因为小女孩的妈妈身上只带一万披索的现金,无法马上支付重症病房所需的三万披索的费用。
小女孩妈妈跟医院解释说:“她有钱只是现在无法拿来”。她说,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了,她没有办法去银行取钱。她向医院恳求说:“我的女儿现在已经需要插管了,急需带到重症病房急救,她现在的情况非常危急”。
医院并没有理会她。她说医院的员工是这样答复她的:“你身上的钱离三万披索还差很多。我们不是慈善机构,这里是私人医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你要从哪里拿钱来支付这些费用”医院的员工质问这位伤心欲绝的母亲。
医院的员工甚至说小女孩的病并不严重,被车碾过才叫严重。
恳求无果之后,女孩的妈妈决定带小女孩去距离Butuan 市305公里远的纳卯市医院。小女孩并没有撑到下一家医院,在路上,因心脏停止跳动身亡。
这位伤心欲绝的母亲将她的悲惨遭遇发在Facebook上,获得了媒体的关注。
媒体曾试着于8月13日周三与Butuan Doctor Hopsital取得联系,但是那里的员工拒绝透露任何消息,称管理层目前正在调查该事件。
根据共和国法第8344条规定,医院在遇到紧急病例时,不可要求住院押金或预先付款。 该法令第一节声明:“任何一名医院或医疗中心的个体户、董事长、总裁、经理或其他管理层员工或者其他医疗人员或职工一旦要求、强制规定或收取押金或者任何形式的预付款,以做为进行医治或接受病人住院的前提条件的话,他们都违反预防死亡或终生障碍之良好医德的作风。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ThunderBolt 发表于 2014-8-14 21:32

见死不救真没人性。

身上只带十万披索的现金,无法马上支付重症病房所需的三万披索的费用
还有这里十万批索打错了吧。

心竹 发表于 2014-8-14 21:46

国外的私人医院就这样,没钱?对不起, 不医。免费的公立医院,慢慢等吧。

冰心 发表于 2014-8-15 10:12

本帖最后由 冰心 于 2014-8-15 10:13 编辑

ThunderBolt 发表于 2014-8-14 21:32
见死不救真没人性。

“身上只带十万披索的现金,无法马上支付重症病房所需的三万披索的费用”
确实是打错了 是一万披索 {:6_304:}{:6_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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