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高院首席法官西仁诺案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在3月8日通过了弹劾高院首席法官西仁诺案,成功地完成了弹劾西仁诺大法官的第一个步骤。自去年以来,西仁诺大法官的去留一直是许多人议论的焦点。
几天前,《马尼拉时报》专栏作家狄佬在其专栏文章中称这位菲律宾历史上第一个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为「伪大法官」。这是因为何塞‧卡利达律师事务所向最高法院请愿,提出西仁诺的任命不合法,而要求最高法院推翻西仁诺的任命。因为西仁诺在1999年至2006年间至少七年没有向政府申报财产。如此一来,她就违反了宪法和两个法律规定,没有资格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她既然出任是非法的,就可以驱逐之。唯有合法出任的,只能用弹劾。
亚基诺总统在2010年任命西仁诺为大法官的时候,西仁诺巳经是没有资格出任政府官员。甚至在2012年,西仁诺没有遵守司法和律师委员会(JBC)2012年发布的非常具体的要求,即现任或已经出任政府的首席法官职位候选人必须提交他们以前的所有资产负责报告。
如果亚基诺三世在2010年对西仁诺的任命是无心之过,但是,在2012年再委任这位资历最浅的大法官为首席大法官,那就是亚基诺三世明知故犯了。持平而言,亚基诺三世这样做,一点儿都不奇怪,因为当时亚基诺在其弹劾审判首席大法官科罗那期间竟然贿赂了19名参议员法官,使他们成功地弹劾了科罗纳。亚基诺命名西仁诺为首席大法官,这意味着她将被判20年,这相当于判处最高法院法处终身监禁。
始自西仁诺出任首席法官以来,最高法院对国会通过《健康生育法》,菲律宾政府绕过国会和美国签署的《《加强防务合作协议》,以及《格丽丝‧傅天生菲律宾共和国籍案》的判决都是让最高法院蒙耻的。
虽然有人认为,对西仁诺的弹劾,众议院通过易过借火,而在参议院可能比较困难,然而,何塞‧卡利达律师事务所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面说过的请愿,最高法院就必须作出裁决。总而言之,首席法官西仁诺必须从最高法院滚出去,这是毫无疑意的,况且她在最高法院里已经是众叛亲离。西仁诺的驱逐绝对会在菲律宾宪法和法律规范内进行,绝对不会像亚基诺三世时期那样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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