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9 发表于 2018-2-23 09:38

中国电信进军的拦路石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在《为何多位总统主张修宪》的拙文中,笔者说,《1987年宪法》没有明确地指出国会成为修宪委员会提出修宪时参众二院是否应当一起投票表决或是分开投票表决。这是当年的修宪委员会没有考虑到这部宪法设有参众二院,因此而留下的灰色地带。 1986年宪法委员会成员Joaquin Bernas神父和宪法法领先专家、退休的大理院法官Vicente V. Mendoza也都指出,这是由于起草宪章时粗心大意,委员会没有具体规定投票应该分开进行。
  
《1987年宪法》虽然明文规定禁止「世袭政治玉朝」,但却将「世袭政治王朝」的定义托付给向来都受「世袭政治王朝」控制的国会制定。难怪《马尼拉标准报》专栏作家Victor Aecilla叹曰:「期待政界人士立法反对政治王朝,就好像期待卷烟制造商阻止公众吸烟。好悲伤! 」
  
《1987年宪法》第四章是有关国籍问题,虽然明确地指出:「公民的双重效忠对民族利益是有害的并且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却没有列举任何有关「双重国籍」的规定。因此在2016年总统选举中竟然有总统候选人是美国公民。
 
Victor Aecilla认为,第十章第18节规定「自治区的创建应经组织单位在公民投票中为此目的投票的多数票批准后生效」。这意味着只须当地和非全国性的公民投票将决定整个国家必须承认的自治区的存在。然而「自治区」的建立为这些地区创造了特殊的特权,即不适用其他地区的特权,因此公民投票只限于该地区是不公平的。公民投票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1987年制定的「宪法」中制定的民族主义条款束缚了菲律宾经济发展,甚至是让少数寡头集团垄断了公共服务业,最明显的是Globe 和Smart这两家电讯公司垄断了菲国无线电讯服务。虽然杜特地总统非常希望中国电信能进军菲律宾,以改善菲律宾无线电讯服务。但是,《1987年宪法》规定公共事业特许权只授权给予菲公民或菲律宾公民拥有60%资本的公司。这成为中国电信进入菲律宾的拦路石。虽说菲律宾众议院的第5828号议案正准备让「电信业」、「发电厂」,以及「广播媒体」排除在公用事业之外。但这是中国电信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因为众议院第5828号议案与现行宪法相抵触,纵使能够在国会通过,也会有人状告到大理院。

新手求职推广 发表于 2018-2-24 17:56

电信进来,这国家完蛋啦。

sunny0 发表于 2018-2-26 19:03

菲的真的手机信号太差了,需要 我中方支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国电信进军的拦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