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4 发表于 2018-1-2 09:22

修改移民法令


作者:洪范(原载于《世界日报》)
  
据2107年12月16日的「商总讯」:商总领导礼访本国司法部长,讨论移民特赦以及华人问题。据说在谈到非法移民特赦问题时,阿吉雷部长说唯一有扎实法律基础的方式就是把提案通过国会变成法律,因为行政令即可以随时被未来总统轻易推翻,又有可能在国会引起政治挑战导致取消。黄年荣理事长同意该观点,承诺通过本会黎刹法律研究行动中心与政府有关部门探讨长期性处理方式。阿吉雷部长鼓励商总继续与移民局技术工作组详细研究该提案,造出一条永久性的措施对待来菲律宾的华人,使这新来的群体变成菲律宾社会守法、有生产产力的成员。
有关移民问题几十年来一直困扰着菲华社会,因此在亚谨诺夫人执政时期,签署总统行政令324号《外侨合法化》方案,可是遭遇一些参议员的质疑与反对,经参议员陈迎达提出297决议案,要求总统暂停《外侨合法化》方案的实施,决议案获得参议院一致通过。

320号外侨合法化方案并不是法案,只是总统行政令,外侨社会融合法,是共和国第7919法案。

1989年参议院人权司法委员会主席参议员罗戈提案「7919」外侨社会融合法。六年后,共和国第7919号法案:外侨社会融合法,经众参两院三读通过,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由蓝慕斯总统签署成法。

2007年2月22日本人在本栏《修改「七九一九」法令》中谈过:记得有一天遇见洪逢骏律师,谈起特赦议案,我跟他说,我不懂得法律,但是我知道如果要重新在众议院提案特赦非法外侨的议案,是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因为从三二四号行政令被制止后,经过六年的时间,「七九一九外侨社会融合法令」才获众参两院通过。假如换另一个方法,只提出修改「七九一九共和国法令」其中两项条例,修改逾期游客入境期限以及特赦费,是不是比较容易?对于这种修改法令的方法,我亦请教了留典辉律师,他们都认为这种「修改」方法是行得通的。本人的浅见,不如提出修改「七九一九年外侨社会融合法令」,或许比较容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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