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责任?
世界日报社论:大理院裁决“加速支出计划”(DAP)违宪后,在政界掀起了一阵风波,到底谁应对这个问题负责? 到昨天为止,总统府仍保持缄默,没有对高院的判决作出回应。 不过,律师、政客、政治团体已经谈得沸沸扬扬,把矛头对准总统府,表示亚谨诺对此负有责任,必须对他进行弹劾。 反贪污检举官君芝沓·加彪-莫拉礼斯表示,虽然现在没有人提出要求,该办公室也将组成一个调查小组,对“加速支出计划”的交易进行调查。
参议员美廉·仙爹戈昨天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毫无疑问,亚谨诺总统对此负有责任,应该受到弹劾。 不过她说,对他进行弹劾不会成功,因为这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他控制了众议院,弹劾案怎么能过关呢? 她认为,预算部张亚描必须辞职对此负责。 著名律师哈里·罗计也表示,亚谨诺无法推卸责任,如果能够证明他下令实施这个计划,那么他和其他的官员应负刑事责任。 人民优先党众议员科敏纳礼斯也表示,亚谨诺知道“加速支出计划”是违宪的,因他担任参议员期间,曾经提案要求限制前总统亚罗育的同样做法。
就各方的反应来看,都把实施“加速支出计划”的责任指向亚谨诺,认为他应该对此负责,并说可以对他的滥权行为进行弹劾。 不过,当前的形势是,亚谨诺的声望仍隆,他控制着参众两院,即使有人对他提出弹劾案也无法获得成功,即使要通过众议院这一关也相当困难。
政界的意见如此,那么高院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又是如何?
高院昨天晚上由法官卢卡斯·贝沙敏公布了九十二页的判决书,澄清了该院判决的一些观点。 贝沙敏表示,由“加速支出计划”资助的方案、活动和项目可以用“行动事实理论”来概括。 “加速支出计划”的作者、提议者和履行者不能推卸责任,除非他们能够在适当的论坛证明他们所作所为的出发点是好的。 他还就“行动事实理论”的定义提出他的看法。
可以看出,高院在判决“加速支出计划”违宪时,措辞特别谨慎,只说“加速支出计划”的四项行为违宪,而没有明确表示“加速支出计划”整个方案违反宪法。 昨天贝沙敏解释高院的判决时,又对有关违宪问题说了一大堆模棱两可的话。 为什么高院的态度如此含糊? 可能这个案子涉及亚谨诺总统的缘故,不便明确地把全部责任加在他身上。
从政界一些人物的看法和高院的解释来看,亚谨诺及其政府既然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他和实施这个计划的官员应该对此负责,这是没有异议的。 由于“加速支出计划”违宪,亚谨诺也可能遭到弹劾。 不过碍于政治现实,现在对他进行弹劾是不会成功的,如果坚持这么做,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诚如美廉·仙爹戈所说,必须有人对此负责,那么,亚谨诺是否会采取“弃车保帅”的策略,牺牲亚描以息众怒? 如何善后,让我们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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