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理南中国海
作者:Sass Rogando Sasot (译自《马尼拉时报》)2016年5月,菲律宾CNN曾报道称,菲律宾渔民在南沙群岛有争议的岛礁之一司令礁(Commodore Reef)附近的水域被马来西亚海军逮捕。那些渔民来自三描礼斯省(Zambales)。他们为什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就和中国渔民跑到印尼海域是同样的原因:鱼类种群的减少。
南中国海的每个沿海社区一直在过度地捕捞并进行破坏性的捕鱼活动,就如同 Boom or Bust: The Future of Fish in the South China Sea (繁荣或破产:南中国海鱼类的未来——卑诗大学,2015年11月)文章中所提到的一样。
全球国际水域评估已经在其2006年的报告中强调了这一点,即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国际水域的挑战——全球视野的区域评估》(Challenges to International Waters – Regional Assessments in a Global Perspective)。毗邻南中国海的渔民一直在采取非可持续性的捕鱼方法,虽然他们的政府“公开劝诫他们的渔民不要到争议水域捕鱼,因为这曾造成多次冲突,特别是在南沙群岛附近的水域。非法捕鱼、过度捕捞和偷猎珍稀物种等行为,在南中国海地区很常见。”
2015年,根据phys.org的报道,卑诗大学渔业经济研究部主任苏迈拉(Rashid Sumaila)警告过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称:“南中国海正在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威胁。我们需要做一些事情。南中国海有很多言号国家。当你不合作的时候,大家都会争先恐后地捕鱼,因为他们的想法是,如果你不抓鱼,鱼就会被另一个国家的人抓走。最可怕的是对年来我们所看到的衰落程度。有些物种正在面临严格意义上的灭绝或耗尽”(“南中国海一些鱼类已近灭绝 Some South China Sea fish close to extinction”,2015年11月3日)。
任何国际法庭都无法解决鱼类种群日益减少的问题。这不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而是一个生态危机,需要南中国海沿岸地区的合作——包括中国大陆及其台湾地区、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尼。
坚持划分南中国海就像那个所罗门和两个女人的故事中要分裂孩子一样。应用所罗门决定的要点,南中国海冲突可以采取的更有建设性的做法不应该是从国家的利益出发,而是应该从上层利益出发,即海洋本身的最大利益。意识到这个上层利益是沿海国家从长远来看可持续享受海洋资源的必要条件。
南中国海是一个生态系统,而它也必须受到这样的管理。建立海洋边界对于海洋环境的管理可能是灾难性的。这是因为,任何生态系统的边界都是从生态上,而不是从政治和经济上决定了的。因此,沿海地区的最佳选择是采取综合方法来管理南中国海的海洋环境和资源。
为了实现这一点,沿海地区必须放弃他们以威斯特法伦(Westphalian)领土主权概念建立的短视利益,并赞同共同管理的思想。共同管理承认了个人利益是如此交织在一起到他们不能分开,而领土主权就是排斥他人。我们沿海社区的最大利益与南中国海最大利益相互交织,要求我们与沿海邻国合作。
共同管理需要重塑我们与南中国海其他沿海地区和国家的的关系。他们不是我们必须摧毁的敌人(Kaaway),而是我们需要来往的同海同胞(Kadagat)。我用的同海同胞一词与同乡同胞有相同的意义,后者意思是属于同一片土地。同海同胞以海为参照点,意思是属于同一片海洋。菲律宾和其他的同海同胞都属于南中国海。而与我们的同海同胞一起,我们不是这片海的所有者,而是其保管人。(蔡丹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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