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 发表于 2014-3-14 13:19

推动修宪成功的机会不大

众议院修宪委员会已经通过了由众议长未文地提出的修宪决议案,在修宪进程中迈出了第一步。列为众院第一号决议案寻求对宪法中的三项条文进行修改,希望现行的宪法能够顺应时代的潮流,适应现实的需要,为发展经济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现行的宪法是一九八七年颁佈的,已经实行了二十七年,还在前总统亚罗育任内,她和一些国会议员希望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反对党担心被利用来延长她的任期大加反对而归于失败。亚谨诺上台后,又出现要求修宪的声音,尤其是未文地众议长,极力推动修宪,但是亚谨诺却表示反对。他认为,无需修改宪法,同样可以获得经济增长。由于他一再表示反对,议员们知难而退,不过未文地却坚持到底,继续推动对宪法进行修改,并提出一项决议案。
未文地众议长是亚谨诺的盟友,一向支持他的政策,但是在修宪问题上和他持不同的立场。最近,特别是众院修宪委员会通过众院第一号决议案后,亚谨诺的态度有了鬆动,总统发言人陈显达表示,总统府不会干预国会的立法程式。他甚至表示,亚谨诺愿意同未文地议长讨论修宪问题。不过他再次重申,总统还是认为现在没有修宪的必要。
一部宪法用了二十七年,其中一些条款已经过时,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为什麽亚谨诺反对修宪?他反对修宪的理由是,没有修改宪法同样可以获得经济增长,并以他执政以来的经济表现来支持他的观点。有人指出,这部宪法是他的母亲高莉任内制定的,因此他反对加以修改。也有人指出,因担心对宪法的一些条文进行修改,可能导致政局不稳,因而反对修宪。不过,这仅仅是推测而已,他没有明确说出反对的原因。
众院第一号决议案建议修改宪法中这些条款:第一条,国家原则和政策宣言;第十二条,国家经济和遗产;第十六条,包括外国主有权的条文。这三项条款都是涉及经济而和政治无关。未文地议长在推动修宪期间一再重申,他只建议对宪法中的经济条款进行修改,如外国人不能拥有土地和天然资源,不会涉及延长或缩短民选官员的任期。
为了强调和重申他的立场,未文地议长昨天签署了一份保证书,表示修宪只涉及宪法中的经济条款而不会触动政治条文,如民选官员的任期限制。该文件还规定,如果有人在修宪问题上超过这个范围,将会被驱逐出国会。党团众议员亚典沙对这个文件表示赞同,认为这麽一来可以减少某些人的顾虑,希望能够加速修宪的步伐。
这麽修宪,为修宪设定了这些规定,这是前所未见的,未文地议长用心良苦!那麽,设定了这些禁忌后,他推动的修宪能够取得成功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儘管亚谨诺的态度有了鬆动,但他还是坚持他的立场:反对修宪。即使国会通过修宪条文,最后他不签字还是功亏一篑。此外,他的任期只剩下两年,希望在他任内完成修宪工作的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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