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新闻部 发表于 2013-12-10 07:36

女子收到2年前网购床垫 网友:再久点就成古董


  近日,温州市区郑女士收到邮政EMS派送员送来的一个包裹。让她大跌眼镜的是,这个包裹的发货时间竟然是2011年。

  郑女士说,她打开包裹一看,是一张床垫,觉得很蹊跷,于是查阅了近一个月通过淘宝账户购买的东西,发现没有入手这件物品。

  于是,郑女士又去问同事和亲戚朋友,一圈问下来,亲友都说不是他们送的。她以为是老公送的贴心小礼物,可一问老公,老公也说没送,还反过来一直追问它究竟是谁送的,夫妻俩差点闹出了误会。

  随后,郑女士仔细查看了包裹,上面的邮戳显示,这床垫是2011年7月7日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发出来的。郑女士愣了一下,重新翻出自己以前的淘宝记录,找到2011年7月5日的一条交易信息:一张178元的单人折叠床。

  原来,郑女士当时帮同事买了一张床,床垫时隔2年多才送到她的手里。“那一年折叠床很快就收到了,大夏天的,没注意床垫还没到。”

  床垫送到后,郑女士和同事拍了包裹的照片,就将包裹外壳扔了,没有记录下快递单号。

  郑女士猜测,可能是买的东西太大,分开两个包裹邮寄,快递员把小件的放在仓库里忘了。“财物没有损失,我还是很开心的,毕竟隔了2年,派送员都换人了。”郑女士说。

  对于两年前购置的物品为什么现在才送到的问题,淘宝卖家称,2011年买家下单付款后,他们及时将床和床垫交给EMS配送了。

  EMS快递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某网点的派送员说,是有印象给郑女士送过包裹,至于送的是否就是这张2011年发货的床垫,因为快件过多记不清了,且没有快递单号无法核实。

  据市邮政局特快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EMS快件只在仓库存放1个月,若无人签收,则会退还给发货地址,像这个包裹送了2年的情况应该不可能,个中事实和缘由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快递回单作为维权证据要妥善保管

  浙江嘉瑞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进军

  网购行为往往涉及三方,即买家、卖家、物流公司,三者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买家与卖家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卖家和物流公司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作为卖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约定期限情况下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买家。本案中,郑女士在2011年7月购买的折叠床和床垫,卖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折叠床和床垫交付郑女士,但郑女士在2013年12月方才收到卖家的床垫,实际上卖家已构成违约。

  物流公司与卖方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将货物如约送达买方是物流公司的合同义务。若物流公司未送达或迟延送达,依照合同相对性,作为运输合同相对方的卖方有权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买方无权要求物流公司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回单在日常的网购过程中是作为货签收的主要证据,其作用不言而喻。在未确认货物是否收讫完毕的前提下,快递回单应妥善保管。

  网友评论

  老灌:再晚一些年,再晚一些年,收货人的子孙会更感谢EMS,因为可以收到文物了。

  瞿含张:谢谢你们还能送到客户的手中……

  大白花先森:亲,您这是什么节奏?

  Effy_Hee:再久一点都成古董了。

Marie 发表于 2013-12-10 09:11

买东西的人好粗心,都不追没到的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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