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弹劾案下一步骤将揭真实动机
世界日报:加洛干市第二选区众议员埃德加·埃利斯1月20日表示,针对总统小马科斯提出的首宗弹劾申诉,其后续处理方式将显示,这究竟是一项严肃的问责行动,还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政治操作。埃利斯在国会大楼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如果众议院秘书长办公室在未给予其他团体提交各自版本申诉的时间前,就仓促将律师黎·赫索斯提交的弹劾申诉转交众议长办公室,那么其真正动机便会浮现。
他是在回应部分总统批评者的疑虑时作出上述表示,其中包括纳卯市众议员保罗·杜特地。后者认为,黎·赫索斯的申诉可能只是为了启动弹劾程序中的“一年禁令”规则。
埃利斯对记者说:“这件事理论上现在就可以处理,由秘书长转呈给众议长。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因为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他们的计划是什么。但众议院如何处理这份弹劾申诉,将揭示其真正动机。”
他补充说:“如果他们急于送件,从而实质上阻止其他申诉案,那本身就说明了动机所在。”
埃利斯同时指出,黎·赫索斯提出弹劾申诉的时机及其背景本身就令人起疑,因为这会迫使其他试图追究小马科斯责任的团体,被迫仓促起草并提交申诉。
他表示,只有在众议院同时接受其他更具分量的弹劾请愿时,黎·赫索斯的行动才不会造成问题。
埃利斯说:“正如我所说,只有在本周内有其他人提交申诉,这件事才不会引发争议;除非他们在未等待其他申诉的情况下,就立即将其送交处理。等其他申诉人提交后,我们就能看清真正动机。”
他还补充道:“一年禁令的问题确实存在。因此,其他申诉人现在能做的,就是加快脚步、尽快提交。他们本来今天就该这么做,但看起来似乎没有人行动。”
埃利斯的说法,也是针对外界质疑他为何不断建议其他团体在本周内提出针对小马科斯的弹劾申诉,仿佛预期黎·赫索斯的案件将迅速被受理并正式启动。
根据1987年宪法第十一章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弹劾程序一旦被启动,一年内不得再次针对同一名官员提出弹劾。换言之,若黎·赫索斯的申诉被正式启动,其他团体须等待一年后,方可再次对小马科斯提出弹劾。
依照程序,弹劾申诉在经众议院规则委员会转交司法委员会时,即被视为已正式启动。
黎·赫索斯于1月19日正式提交弹劾申诉,文件由众议院秘书长加拉菲尔收件。
截至目前,尚无消息证实该申诉是否已转交众议长李武志。
不过,随着国会将于1月26日(周一)复会,相关事项有可能被提交至规则委员会,并进一步转交司法委员会处理。
根据第十九届国会制定、并由第二十届国会沿用的众议院议事规则,任何弹劾申诉须先提交秘书长办公室,并须立即转交众议长。其后,众议长须在收到文件后的十个会期日内将其列入议程,再由规则委员会在三个会期日内转交司法委员会处理。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