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马科斯正式签字,中国人在菲律宾租地政策放宽
【菲龙网专讯】9月3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签署《共和国法第12252号》(RA 12252),修订《投资者租赁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菲律宾租赁私有土地的期限最长可达99年。这意味着包括中国投资者在内的外国人在菲律宾租地迎来利好,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也在法律上强化了监管与问责机制。鼓励外资长期布局
新法于9月3日获批,被视为菲律宾营造稳定投资环境的重要一步。修订案提出,外国投资者的长期租赁项目可涵盖工业园区、工厂、加工厂、农工商企业、商业开发、旅游、农业、生态保护等优先产业。政府强调,这一政策是“灵活而动态的”,既要吸引外资,也要确保土地用途与投资承诺一致。
根据新规,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可签署最长 99年 的土地租赁合同。但若涉及国家关键服务或基础设施,总统可缩短租赁年限。合同需在不动产登记处备案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上注明,确保对**具备法律效力,增强投资者信心。
使用限制与退出机制
法律明确规定,租赁土地必须专用于获批项目,且面积需与项目规模相符。若投资撤出或土地被挪作他用,租赁协议将自动终止。
对于旅游类投资,还设立了门槛:项目总投资额至少 500万美元,其中 70%资金须在三年内到位,方可获批长期租赁。
合同续签须经双方同意,同时投资者需提交对菲律宾社会和经济的实质贡献证明。任何违反合同、超期租赁、非法使用土地或未经批准扩展租赁范围的行为,合同均属无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 100万至1000万披索罚款,并可能处以 6个月至6年监禁。
转租与监管
外资承租方若要转租,须征得地主同意,并将转租合同同样登记备案。为防止土地闲置,菲律宾投资委员会(BOI)、财政激励审查委员会(FIRB)等机构有权要求承租方解释若三年内未启动项目的原因。若持续不合规,可能被取消相关优惠和租赁资格。
后续落实
按照规定,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将在90天内会同投资委员会和土地注册局,制定实施细则。RA 12252将在《官方公报》或主流报纸发布15天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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