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道:私企应向员工发14个月工资
商报:参议院少数党领袖苏道(Vicente “Tito” Sotto III)重新提交法案,要求私营企业雇主向员工发放第14个月薪资,以减轻菲律滨家庭因商品和服务成本上涨而面临的负担,并协助他们应付教育开支。
根据这项提案,第14个月薪资将是在1976年颁布的第851号总统令所规定第13个月薪资基础上的额外补贴。
苏道表示:“近五十年来,每位菲律滨劳工的生活需求和成本已发生巨大变化;因此,现在正是私营界员工获得第14个月薪资的适当时机。”
该提案规定,第14个月薪资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员工在该日历年度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苏道建议,第13个月薪资应在6月14日前发放,以帮助员工支付子女教育费用;而第14个月薪资则应不迟于12月24日发放,以协助家庭应付节日和年终开支。
该提案法律将涵盖所有非政府普通职员、家庭佣工法保障的劳工,以及其他已享有第13个月薪资资格的从业人员,前提是他们在该日历年度内至少工作一个月。
根据该提案,经营困难的企业、遭遇重大收入下滑的非营利机构,以及已提供第14个月薪资或同等福利的雇主可获豁免此项额外薪资发放义务。
苏道强调:“法案对符合条件的雇主设有豁免条款,以免对经营困难的企业造成负担,这些企业对我们的经济同等重要。”他补充该提案在支持员工的同时不会加重雇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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