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新闻部 发表于 2013-11-5 07:14

台湾一女子被李宗瑞迷奸 隔天清醒后再遭性侵


李宗瑞

  据台湾媒体报道,“富少淫魔”李宗瑞性爱偷拍片疯传,又有名女子哭诉,看到友人传来的影片才发现自己惨遭迷奸,隔天醒来又被性侵!因为李宗瑞将偷拍来的性爱影片完整分类放在资料夹中,所以当被害人一说出名子,检方立刻就查出她是偷拍片中女主角之一。据了解,检方在侦查中一直找不到被害人,直到8月间,她被友人告知,国外网站流传她被性侵的影片,她才赶紧到台北地检署提出控诉。女子在庭讯时情绪完全崩溃,不相信自己竟被偷拍,痛骂像李宗瑞这么可恶的人根本“不该活在世上”。

  女子向检方诉说自己悲惨遭遇时表示,5月在某夜店参加友人party,结束后,李宗瑞假装绅士地说要送她回家,不料上车后,喝了李给她的矿泉水就不醒人事,对性侵过程完全没有印象,怀疑自己被下药了。

  李宗瑞被控涉性侵34名小模、B咖艺人、夜店正妹,他将偷拍得来的性爱影片,详细记下真实姓名与时间,分类后放在名为“collection”的资料夹中,当成自己的战利品,所以当这名新出现的被害人报上大名后,检方立刻就比对出,她确实是偷拍影片的女主角之一。

  检方表示,从影片看出性侵分为两部分,李先迷奸神志不清的被害人,等到隔天被害人清醒后,又霸王硬上弓,虽然被害人极力反抗,大喊“不要”,还用脚踢、用手推开,但最后仍然被李性侵得逞。

  被害人痛苦说道,友人传来影片后,她只点开片头,就震惊到完全看不下去,也没勇气看完确定影中的人真的是自己后,就震惊到完全看不下去,也没勇气看完,她情绪崩溃大哭说,她认识李宗瑞,只是普通朋友,但却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事,“已经毁了我一生”。

  李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妨害秘密罪各处18年6月、3年10月徒刑,合并判22年4月徒刑,民事求偿1425万元;检方参考一审判决见解,认定李涉嫌乘机性交、强制性交、妨害秘密3罪,案移高院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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