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8 发表于 2023-11-30 09:44

德里伦:菲重返ICC无需参院批准


世界日报:前参议长德里伦(Franklin Drilon)认为,马科斯政府不需要获得参议院的批准,就可以重返国际刑事法院(ICC)。
  
德里伦11月28日称,小马科斯总统拥有重新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权力”,而无需经过参议院的同意。
  
此前,参议员黎拉•罗萨于27日告诉新闻媒体说:“菲律宾需要经过国会的同意才能重返国际刑事法院”,德里伦遂作出上述回应。
  
前参议院议长、前司法部长德里伦表示,小马科斯总统可以依照参议院针对于菲律宾加入国际刑事法院成员资格的原始决议,轻易地重返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该决议至今“仍然有效”。
  
参议院于2011年8月23日通过一项决议,同意时任总统亚谨诺三世签署创建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菲律宾从此成为正式签约国并加入ICC。
  
任何一个涉外条约要想在菲律宾生效,必须得到至少三分之二参议员的批准。
  
德里伦表示:“鉴于参议院此前已经批准了该条约,因此,本国重返国际刑事法院纯粹是一种行政行为。第57号决议与任何其他决议或法律一样,除非被明确废除,否则它仍具有法律效力。而第57号决议从未被撤销。 ”
  
前总统杜特地于2019年带领菲律宾退出国际刑事法院。马科斯上周表示,他的政府正在研究菲律宾重返国际刑事法院的可能性,该法院目前正在调查杜特地的禁毒战争。

德里伦引用前例

德里伦辩称,前总统杜特地曾下令终止《菲美访问部队协议》(VFA),后来又单方面撤回了通知美方终止该协议的信函,相当于恢复了该协定,这个过程始终没有参议院参与。
  
他说,最高法院此前曾裁定,“除非条约中有一项条款规定总统在终止条约之前必须获得参议院同意,否则总统可以随时自行撤销条约。 ”
  
德里伦称:“如果可以通过前总统杜特地所实行的行政行动撤销条约,那么菲律宾重返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同样可以通过小马科斯总统的行政行动予以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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