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E将修改退市规则
世界日报:菲律宾股票交易所(PSE)正在修改其退市规则,以加强资本市场,并让投资者更清楚这一流程。
根据目前征求公众意见的修订草案,PSE建议将修订后的自愿退市规则中2/3股东投票规定的基础从“已发行和已上市股份总数”改为“已发行及流通股总数”。
它亦建议修订股权收购后所规定的所有权门槛。
根据现行规定,在进行股权收购后,退市宣导者必须获得上市公司已发行和流通股的95%以上,这样上市公司才有资格自愿退市。
PSE建议修改这一规定,将其与最低公共所有权或MPO规则保持一致,并避免出现因未能达到95%的门槛而无法获PSE批准自愿退市的情况,但最终将因不符合MPO要求而非自愿退市。
PSE表示,退市支持者必须证明,由于收购了股权出售股票,公众持有的股票数量已低于适用的MPO规定。
PSE表示,“然而,如果在提交退市申请时,上市公司的公众所有权水准已低于适用的MPO规定,则建议退市者仍应向所有其他记录在册的股东发出股权收购,并接受所有投标股份。”
在执行强制性股权收购规定方面,PSE表示,它可能会认为根据证券监管法典进行的强制性股权收购符合经修订的自愿退市规则的股权收购规定。
这是在MTO遵守经修订的自愿退市规则的所有规定,并且不会导致规避投资者保护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包括邦义礼兰领导的首都太平洋投资公司在内的公司不断提出自愿退市申请。
不过,PSE总裁兼首席执行长蒙顺说,退市并不值得担忧,因为本地区其他交易所的退市数量也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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