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第4季将进口3.5万公吨冷冻鱼
世界日报:农业部(DA)已批准在今年第4季度进口冷冻鱼供应菜市场。
DA发布了一份备忘录通令,支配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进口3.5万公吨(MT)冷冻圆鳕、大眼鳕、鲭鱼、鲣鱼和月亮鱼。
该机构在8月15日的备忘录中表示,“此令立即生效,并保持有效,除非书面撤销。”
能在该令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菲律宾渔业发展署(PFDA)登记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
由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数鱼类产区实施为期3个月的休渔期,进口旨在弥合本地供需之间的差距。
每年实行3个月的休渔期符合在传统渔场保护和养护各种鱼类的努力。
这些地区包括东北巴拉湾海(11月1日至1月31日)、未狮耶海(11月15日至2月15日)和横跨东苏禄海、描西兰海峡和西布盖湾的三宝颜半岛(12月1日至3月1日)。
在3.5万公吨的进口量中,80%将分配给属于商业捕捞部门的注册进口商,其余20%将分配给渔业协会/合作社。
第一批进口清关将于10月1日至30日发放,而第二批将于11月6日至30日发放。所有进口清关自签发之日起45天内有效,并在2024年1月15日后视为失效。
该机构表示,“在签发SPSIC(卫生和植物检疫进口清关)之前,进口商必须拥有冷藏设施或冷藏仓库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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