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海 发表于 2016-6-20 12:45

谁需要死刑?

(菲星报社论)

没必要恢复死刑。自5月10日总统大选结果明朗化以来,警方已经在全国各地枪杀了42名嫌犯,过去的周末就杀了8人。
就连戒严时期,本国也未曾经历过这种国家认可的,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杀人潮
,这些人大部分是售卖毒品者。必须强调“嫌疑人”这个词,因为在自由社会里,所有人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在死刑被废除之前,它可以被套用在走私鸦片、在任何学校的100米内进行毒品交易,或者这些毒品导致死亡。就算是外交官,如果涉嫌走私毒品、生产或资助毒品,又或者那些雇用未成年人或精神病者帮他们贩毒的人、那些开设毒窟的人,以及那些非法售卖危险处方药品的人,也可以被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
本国的毒品法非常严厉:仅持有5克沙雾或300克大麻,就可被判处20年徒刑至终身监禁。小一点的数量,刑期为12至20年。但这些时间长的徒刑并非死刑;这些犯罪分子被给予第二次机会。
在这个法律程序龟速的国家里,那些支持对毒品采取强硬措施的人可以辩称,警察现在滥杀人,只是为了加快行使司法。当然,警方也受到杀死毒嫌的巨额奖金的鼓舞。
但是,这个有问题的词语仍然存在:嫌犯。当一名无辜者只因名字出现在警方的毒贩暗杀名单中就被杀死,这种损害是无法弥补的。另一个问题是无法恢复死刑的法律。
在特定情况下,杀死一名嫌犯是被允许的。但毒嫌突然流行抢夺警枪,企图逃跑或在远处朝执法人员开枪,这看来是病毒式的流行趋势。
从新闻报道及视频录像来看,加强反毒品战争,只是永久消灭了来自贫困及低收入社区的嫌犯。这场致命战争能否到达富裕村庄或豪华夜总会?那些有钱人在里面食用摇头丸和其他派对毒品时,就像在吃糖果一样。金钱或许不能为你买到真爱,但它可以购买天主教会所谴责的,目前笼罩着我们的“死亡文化”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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