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7 发表于 2022-11-24 14:02

《我不恋爱的理由》定档,董璇马苏领衔,真人秀,不贩卖隐私吗

11月23日,一档名为《我不恋爱的理由》的综艺真人秀节目,官宣定档,11月24日起每周四周五中午12点,腾讯视频独家上线播出。这档真人秀邀请到了董璇、马苏、薛凯琪、张峻宁、宝石、周扬青、大王、庞博、朱嘉琦、小鹿、刘美含、BY2和吴莫愁等明星艺人,畅聊的话题,则如真人秀的名字所言,“我不恋爱的理由”。


这是一档非常值得认真思考一下的真人秀综艺节目。董璇、马苏等明星艺人们的恋爱经历,曾经一度成为较为有热度的网络娱乐事件。而在这档综艺当中,这些明星嘉宾们要畅聊的,竟然都是自己为什么不恋爱的理由。或者说,这些明星嘉宾们将分享自己对于恋爱的看法等等。而这样的节目内容,是否会涉及到明星个人隐私的问题呢?
首先,《我不恋爱的理由》这档节目的名称当中,“我”字最为重要。显然,这类综艺节目,邀请我们隔壁的刘婶儿来谈,也就没几个人看了。而邀请董璇、马苏这样的知名的女明星艺人来谈的话,肯定会有不少人看的。那么,不妨不妨追问,当我们看这档真人秀谈话节目的时候,我们到底在看什么呢?


如果我们看的是恋爱、婚姻背后隐藏的值得探讨的哲学观点、社会学内容的话,那邀请这群明星艺人来谈,显然不足以把这些问题谈深刻了。如果我们看的只不过是明星们自己的隐私、八卦和近乎狗仔队的娱乐爆料内容的话,那让明星当事人自己谈,显然具备话题效应,并且算是第一手的娱乐八卦资料了。
然而,让明星谈自己不恋爱的理由,这种近乎狗仔队才会想要知道的内容,真的有价值吗?这是最值得思考的事情。明星艺人和观众们对话的最大前提是什么?我想,这个问题显然早就有了共识性的答案。明星艺人和观众们对话的唯一方式,是作品,离开作品,明星艺人们和观众们是没有必要对话的,不然,就面对着贩卖个人隐私以求牟利的问题了。


就好比这次的《我不恋爱的理由》,让董璇、马苏等众多明星上节目当中谈自己不恋爱的理由,要谈的深入,就必然需要结合自身的例子来讲。而这些例子,难道不属于明星个人隐私的范畴吗?明星自己把这些个人的隐私拿出来,通过上节目的方式,获得节目给的酬劳,这难道不是变相的贩卖个人隐私获利吗?这种获利方式,已经超出了作品本身。
这么一来,就会面对一个新的伦理问题:如果明星艺人在这档节目当中贩卖自己隐私的时候,有部分隐私内容欲说还休,没有真正说清楚,却调动起了部分观众浓重的兴趣的话,那观众们是否有权力通过狗仔队等方式,继续挖掘她们的娱乐八卦内容,并且补齐这些她们自己没说的隐私呢?


从道德的角度上讲,挖明星的娱乐八卦隐私,本身就是错误的。真正优秀的观众,与明星艺人对话的唯一桥梁,也是作品本身,除了作品,没有明星。然而,咱们的很多真人秀节目当中,通过做节目的方式,把明星的绯闻八卦和私生活内容也做成了“作品”,这个时候,观众想要深入了解这个“作品”的时候,到底是观众们的错呢,还是明星们的错呢?
基于这份思考,我觉得,对于那些在公开场合贩卖自己的隐私,并且以此谋取了片酬等利益的明星们而言,她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隐私被保护的权力。因此,狗仔队等一些并不光彩的娱乐八卦从业人员,深挖这些明星艺人的八卦的时候,就不必背负什么道德谴责了。因为明星自己都拿隐私出来贩卖,就等于说已经让渡这些隐私被保护的权力了。


而对于那些从来不参与这些隐私贩卖类节目的演员艺人而言,我们依旧应该建立一条严格的隐私保护的道德底线原则。当下,确实有很多优秀的演员艺人,只通过影视剧作品本身和观众对话,大家对话的最大前提,就是聊人家呈现的艺术作品,而不是演员自己。这样的演员,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是艺术工作者,而不是贩卖自身八卦盈利的娱乐明星。面对这样的优秀演员,就不能窥探人家的隐私。
所以,在《我不恋爱的理由》当中综艺当中,到底会有哪些明星贩卖自己的隐私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文/马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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